2019-12-05 17:19:12
上交所5日公告稱,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繼續執行滬港、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和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公告2019年第93號),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與此同時,深交所也發布公告: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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