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 2019-12-01 18:31:53
11月23日,有網友曝光了一段廈門鼓浪嶼導游威脅游客的視頻。經過調查,11月30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導游在鼓浪嶼威脅游客事件查處情況通報:兩涉事公司分別被罰10萬元、50萬元。

通報內容如下:
一、關于對廈門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查處
廈門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11MA2YQWWM4N,法定代表人:謝郝磊)自2019年9月起,以1500元/月的管理費名義,將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出租給吳月星從事廈門一日游旅游經營活動,至案發時共收取費用3000元。
廈門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七十一條規定,構成出租營業執照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我局于11月28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并吊銷營業執照。
二、關于對廈門青山時雨商貿有限公司的查處
廈門青山時雨商貿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200MA322TYG1T,法定代表人:丁繼生)于2019年11月為吸引旅行社、導游組織外地游客前往消費,給予廈門集游美旅行社有限公司返傭費54094元。另查,該公司還給予其他旅行社、導游返傭費158189元,總額共計212283元。
廈門青山時雨商貿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十九條規定,構成商業賄賂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我局于11月29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該公司處以50萬元罰款,并吊銷營業執照。
下一步,我局將依據法定職責進一步查清涉案企業其他違法事實,全力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查處。
自23日事件發生后,鼓浪嶼管委會、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分別在25日與27日發布了各自的處理意見與處理通報。
鼓浪嶼管委會:兩名涉事導游及相關旅行社被列入“鼓浪嶼綜合懲戒主體名單”,并取消其帶團上島資格。
廈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責成導游方某、徐某向游客賠禮道歉;
(二)對導游方某作出吊銷導游證的決定,對導游徐某作出暫扣導游證6個月的決定,并按程序辦理;
(三)將導游方某列入旅游市場黑名單,進行信用聯合懲戒;
(四)對涉事相關旅游經營者進一步調查,依法從嚴查處,處理結果將第一時間公布。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