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1-27 21:19:26
《征求意見稿》對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稅率進行了相應調整:將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等適用稅率調整為13%;將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等貨物的適用稅率調整為9%;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的適用稅率為6%,保持不變。
每經記者|張鐘尹 每經編輯|陳旭
11月27日,財政部在官網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悉,公眾可以在12月26日前,通過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首頁的意見征集系統,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見。
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對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增值稅。此后經過多年來的改革,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現代增值稅制度,為增值稅立法夯實了制度基礎。
《征求意見稿》規定:在境內發生應稅交易且銷售額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進口貨物的收貨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為季銷售額30萬元。

圖片來源:新華社
而在征稅范圍方面,《征求意見稿》基本延續了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為鞏固營改增成果,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并入“服務”,將“銷售金融商品”從“服務”中單列,即增值稅的征稅范圍為:在境內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以及進口貨物。
按照《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要求,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將力爭在2020年前完成,將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或者廢止。目前,船舶噸稅等6個稅種已經完成立法,其他稅種立法分類推進。
財政部發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征求意見稿)》的說明指出,制定本法的總體考慮之一,是貫徹增值稅稅收中性和效率原則,進一步發揮增值稅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通過立法鞏固營改增成果,實現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建立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框架,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實現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增值稅作為我國最大的稅種,經過近年來營改增等漸進式的稅制改革,現逐步成熟并走向立法,對于健全我國現代稅收制度體系具有積極的意義。
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財政部發布的10月財政收支情況顯示,今年1~10月累計,國內增值稅54346億元,占稅收收入比重達38.4%。
近10年國內增值稅收入情況(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
在增值稅的稅率和征收率方面,為鞏固營改增及深化增值稅改革成果,《征求意見稿》對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稅率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其一是將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以及進口貨物等適用稅率調整為13%;
其二是將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農產品等貨物的適用稅率調整為9%;
其三是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金融商品的適用稅率為6%,保持不變。
與此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增值稅征收率為3%。
李旭紅向記者分析,2018年以來,我國全面落實減稅降費,其中增值稅的改革力度最大。此次立法把短期的政策性減免變成了長效的法定式減免,例如降稅率以及提高至每季度30萬元的起征點,這將長期降低納稅人的負擔,對于企業而言是較大的利好,也有利于激活市場活力。
為鞏固深化增值稅改革成果,按照增值稅原理,《征求意見稿》借鑒國際經驗,建立期末留抵退稅制度,并授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具體辦法。
對此,李旭紅向記者表示,增值稅立法的《征求意見稿》中充分反映出了現代稅制的特點,例如將留抵退稅制度法制化,減少了企業的資金沉淀,打通了增值稅鏈條,避免重復征稅,充分體現出增值稅的中性原則。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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