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網站 2019-11-04 11:26:47
民政部組織起草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規范(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提出應防止在養老機構內兜售保健食品、藥品。
圖片來源:攝圖網
據民政部網站4日消息,民政部組織起草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規范(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提出應防止在養老機構內兜售保健食品、藥品。
該標準要求,養老機構應建立基本服務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并記錄,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服務防護、管理要求、評價與教育。應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火災事故、食物中毒、人身意外傷害。
在食品藥品方面,該標準提出,應定期檢查防止老年人誤食過期、變質的食品和自備藥品;不適合老年人食用的帶入食品,應與相關第三方溝通后處理;應防止在養老機構內兜售保健食品、藥品;提供服藥管理服務的應簽訂服藥管理協議,準確核對發放藥品。
據了解,《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規范》起草組認為,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為依據,在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情況下,制定強制性養老機構服務安全規范,將有利于養老機構服務安全的監管,并作為檢查、考核、執法、處罰依據。
起草組表示,目前,養老機構在管理與服務中缺乏統一的、規范的、有效的應對服務安全與風險防范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本標準填補了養老機構基本服務安全方面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空白。本標準對防范服務安全隱患的發生、排查潛在的服務安全隱患、整治服務安全隱患起到關鍵作用。
起草組指出,因本標準內容均涉及養老機構服務安全與風險防范,建議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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