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0-24 18:53:45
每經記者|邊萬莉 每經編輯|易啟江
只要繳納一部分資金作為交易保證金,就能按照一定的杠桿倍數將保證金金額放大,等待持續高額分紅。同時,介紹他人參與網絡炒匯還能從中抽傭,甚至還有無限額返現、免費旅游。最重要的是,平臺自稱有國外從業資質、投資專家操盤,還推出“隔離賬戶”“資金保險”等概念,看似合規又安全。
面對這類躺著賺錢的投資方式,心動嗎?實際上,網絡炒匯是利用互聯網平臺來進行外匯保證金交易的,以高收益低風險作為吸引,引誘投資者進行頻繁下單交易。投資者參與網絡炒匯,不僅會造成投資者資金虧損,同時投資者這一行為也是違法的。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外匯保證金交易屬于金融業務,應在經營所在地持牌經營。目前,我國未批準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網絡炒匯業務。開展/參與網絡炒匯交易、為網絡炒匯做廣告、為網絡炒匯平臺提供資金結算都屬于違法行為,外匯局等相關部門將加大信息共享,加大統籌協調,內部協作,形成對打擊非法網絡炒匯的監管合力及高壓態勢。

圖片來源:攝圖網
實際上,早在1994年,證監會、外匯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165號文”)中就明確指出,凡未經中國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且未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金融機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他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屬于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托未經批準登記的機構進行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無論以外幣或人民幣作保證金也屬違法行為。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道,網絡炒匯市場魚龍混雜,一類是境內主體在境內建立網站,面向境內個人進行網絡炒匯的虛假宣傳、推介、非法展業、交易或虛構背景交易;另一類是境外機構通過境內代理方式,或者在境內設立網站,或者在境外設置服務器但實際上是面向中國境內的個人進行宣傳、推薦網絡炒匯。根據金融業務相關規定,需要持牌經營,否則屬于違法行為。同時,參與交易的單位網絡炒匯業務或個人,權益不受法律法規保護。
監管部門一直反復強調:開展金融業務需要持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在清華五道口的一次演講中提到,“無論境內外機構,在我國開展金融活動必須持牌經營,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如果企業拿了外國的牌照,沒有在我國拿牌照就給我國消費者投資者跨境提供金融服務,這是無照駕駛,是對一個國家金融國境的侵犯,是對一個國家金融主權的侵犯,是非法金融活動。我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必須嚴查、重罰在我境內的無照駕駛行為,外匯管理部門也將嚴懲涉及的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記者了解到,外匯局對網絡炒匯平臺加大了查處和打擊力度,近期已處罰一批與非法炒匯活動有關主體,包括深圳市信克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克商務”)、上海澳喜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喜萬”)、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付電子”)。具體來看:
1、信克商務
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深圳市信克商務為境外股東運營的互聯網外匯交易平臺提供服務,包括為交易平臺申請境內ICP備案,注冊營銷QQ等,幫助其招攬境內投資者進行外匯按金交易。在此期間,信克商務以服務費、公司運營費等形式,收取境外匯入外匯。2019年3月29日,外匯局對深圳市信克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118萬元。
2、澳喜萬
稀萬ACY宣傳是一家受澳大利亞證券及投資委員會監管的金融科技公司,并未持有在中國開展相應金融業務的牌照,而是與上海澳喜萬開展業務合作。中國投資者可以登錄ACY網站(網站備案主體為上海澳喜萬),通過ACY網站從事外匯、黃金等金融業務,為給ACY提供服務,澳喜萬于2016年10月申請微信公眾號:ACY稀萬,2017年12注冊備案ACY網站//acy.com網站,用于發布涉及網絡炒匯的分析文章、視頻錄制等。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上海澳喜萬共收到ACY匯款5筆,合計47萬美元的管理咨詢服務費。2019年4月26日,外匯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對該公司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罰款32萬元。
3、智付電子
2018年,外匯局對智付電子接入明顯為非法黃金、炒匯類互聯網交易平臺的商戶,為其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等違規行為,處以罰款共計人民幣1591萬元。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境內監管機構未批準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在我國,非法業務的宣傳推廣也是違法的。孫天琦表示,“我國并未批準過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在我國境內無照駕駛的金融服務提供商,以各種方式投放的廣告都是非法的。”
從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參與網絡炒匯交易是違法的,推廣網絡炒匯或為明顯是網絡炒匯平臺的商戶提供資金結算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匯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相關商戶出借賬戶或出借主體資格,為相關網絡炒匯平臺辦理資金轉移的行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在明知道其是非法從事網絡炒匯的平臺的情況下,還提供服務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2018年9月14日,人民銀行、公安部、外匯局就非法網絡炒匯這一問題,在官網發布了《防范外匯按金風險謹防財產損失》的提示。提示再次強調,“目前,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未批準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在嚴監管下,非法網絡炒匯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是仍要保持高壓打擊態勢,防止反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和過去相比,從事非法網絡炒匯的平臺的馬甲越來越漂亮,網站設置精美,給人感覺很正規。同時,以打“擦邊球”的方式行走在法律邊緣,自稱獲得一些獎項榮譽或在境外持有牌照,給人持牌經營的假象。此外,部分平臺通過在微信、網站做廣告,以此來推廣業務。
“請社會公眾充分認識從事外匯按金活動的危害,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謹防因交易違法造成財產損失”,外匯局相關負責人提示投資人,開展金融業務需要持牌,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最重要的是,不要被廣告宣傳的高杠桿、高收益迷惑,天上不會掉餡餅。
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非法網絡炒匯,除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人民銀行、公安部門也高度重視,將加大信息共享和統籌協調力度,協同行動,形成對打擊非法網絡炒匯的監管合力及高壓態勢。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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