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15:19:14
財政部11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授權力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級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除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及關鍵核心技術外,不需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審批或者備案。地方財政部門要將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動科技創新作為重要職責,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產業轉型、科技創新等實際需要,制定具體規定,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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