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 2019-08-30 18:28:20
 
            圖片來源:攝圖網
為加強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備案管理,證監會對《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
此次《辦法》修訂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確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管理的各項要求,優化備案流程,簡化備案材料,體現了“放管服”改革以來我會行政監管方式的轉變。二是根據監管實踐和市場發展,調整相關人員任職條件,允許期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期貨公司全資或控股的多家子公司兼職,取消境外人士擔任經理層人員數量不超過30%的比例限制。三是強化事中事后持續監管,規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和履職行為,切實提升監管有效性。
歡迎社會各界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的情況,對《辦法》作進一步修改并履行程序后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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