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30 16:24:10
每經記者|裴健如 每經編輯|段思瑤
圖片來源:攝圖網
近日,商務部等七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汽車平行進口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允許探索設立平行進口汽車標準符合性整改場所、進一步提高汽車平行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強平行進口汽車產品質量把控、規范平行進口汽車登記管理、推進汽車平行進口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強化試點企業監督管理以及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等七點要求。
《意見》指出,為落實國務院推進“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擴大試點成效,對經國務院批復的汽車整車進口口岸,汽車整車年進口數量達到1000輛的,可在報備相關工作方案后,執行汽車平行進口相關政策,汽車平行進口工作實現常態化制度化。
自2014年10月起,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在部分地區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近5年來,試點范圍逐步擴大。截至2019年7月底,各地試點企業累計平行進口汽車41.8萬輛,剔除降稅因素,大部分中高端車型價格下降15%以上,部分超過30%,平行進口車型超過200款,其中有50多款是國內沒有的車型。
此外,《意見》還提出,允許探索設立平行進口汽車標準符合性整改場所。在風險可控、依法合規前提下,允許已開展汽車平行進口工作的有關省市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標準符合性整改場所,明確了整改場所設立的基本程序、整改項目范圍,便利企業開展整改業務,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并要求有關地區切實加強整改場所監管。
以下為《意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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