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9-08-09 17:09:20
新華社9日消息,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烈士褒揚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是將英雄烈士保護納入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具體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調整烈士評定程序,增加由國務院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將烈士名單呈報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的工作程序。二是彰顯烈士榮譽屬性,將烈士證書改以黨和國家功勛榮譽表彰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名義制發。三是體現對烈士及其遺屬的敬仰和尊重,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紀念日舉行頒授儀式,向烈士遺屬頒授烈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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