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06 23:18:25
今日(8月6日)晚間,中超控股公告稱,擬將錫洲電磁線51%的股權以7500萬元轉讓給郁偉民、郁曉春。事實上,該項股權轉讓有諸多值得商榷之處:郁偉民“一出一進”討了便宜,而上市公司公告中也出現了較多矛盾。
每經記者|胥帥 每經編輯|梁梟
中超控股(002471,SZ)欲剝離2012年收購的無錫錫洲電磁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錫洲電磁線)。
今日(8月6日)晚間,中超控股公告稱,擬將錫洲電磁線51%的股權以7500萬元轉讓給郁偉民、郁曉春。事實上,郁偉民是中超控股的監事。2012年,中超控股正是從郁偉民手中收購相關標的股權,如今卻又賣回給他。
值得注意的是,郁偉民對錫洲電磁線的“一出一進”有不少值得商榷之處。
有“紫砂壺玩家”之稱的中超控股如今要剝離控股子公司錫洲電磁線。
今日(8月6日)晚間,中超控股公告稱,擬將持有的錫洲電磁線51%的股權以7500萬元轉讓給郁偉民、郁曉春。其中,郁偉民受讓公司所持有的錫洲電磁線26%股權,股權轉讓款為3823.53萬元;郁曉春受讓公司所持有的錫洲電磁線25%股權,股權轉讓款為3676.47萬元。轉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錫洲電磁線股權。
此番交易亦是關聯交易,郁偉民是中超控股監事,且還是錫洲電磁線的董事長。
轉讓完成之后,郁偉民將持有錫洲電磁線50.25%股權。中超控股認為,剝離該項資產有利于公司集中資源做好主業。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中超控股此次的資產剝離有頗多待商榷之處。錫洲電磁線實際上是中超控股2012年收購的資產,當時的轉讓方之一恰好就是郁偉民。
2012年,中超控股通過定增方式欲收購錫洲電磁線51%股權。當時,中超控股與郁偉民、徐進法、郁林、郁曉春簽訂了《無錫錫洲電磁線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及增資協議》。錫洲電磁線股東權益經各方認可的預估值約為2億元。根據預估值計算,35%的股東權益對應的股權轉讓對價約為7000萬元。郁偉民當時轉讓的是持有錫洲電磁線17.33%股權。爾后,中超控股新增6600萬元投資額,由此才持有錫洲電磁線51%的股權。
然而七年之后,中超控股卻將相關股權便宜賣回給郁偉民。
首先,中超控股總共耗費了1.36億元的代價才拿到錫洲電磁線51%股權。然而,中超控股此次僅以7500萬元價格賣出。
其次,當時錫洲電磁線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評估值為2.01億元。按照此價格計算,郁偉民轉讓錫洲電磁線17.33%股權對應作價為3483.3萬元。如今,郁偉民受讓錫洲電磁線26%股權,對應作價卻僅為3823.53萬元。
“一出一進”之間,郁偉民顯然“得了便宜”。
值得一提的是,中超控股披露的《擬轉讓股權涉及無錫錫洲電磁線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并未清楚交代郁偉民前次轉讓錫洲電磁線17.33%股權的價格,僅交代了相應股東的出資額。內文僅一筆帶過公司股東郁偉民等將持股轉讓給中超控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超控股此次對錫洲電磁線的資產評估還出現了公告“打架”。
根據關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中超控股對此次交易的定價依據是收益法評估。錫洲電磁線納入評估范圍內的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2.2億元,在保持現有用途持續經營前提下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評估值為2.48億元。
然而在評估報告中,評估機構卻以市場法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論。若以收益法評估,錫洲電磁線對應的估值則是2.3億元。

圖片來源:中超控股《關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截圖


圖片來源:評估報告截圖
事實上,市場法評估和收益法評估的區別較大,前者是從企業經營情況及整體市場的表現來評定企業的價值,后者是立足于企業本身的獲利能力來預測企業的價值。
而在2012年收購時,中超控股是通過收益法評估錫洲電磁線的估值。當時,錫洲電磁線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評估值為2.01億元,評估值較賬面凈資產增值1.07億元,增值率114.17%。
需要注意的是,兩相對比,錫洲電磁線的財務數據不可同日而語。
截至2011年9月30日,錫洲電磁線的所有者權益為9227.97萬元。而截至今年6月30日,錫洲電磁線的所有者權益已經為2.2億元,較前者已然翻倍。換句話說,中超控股幾乎就是按照賬面上的所有者權益向郁偉民等轉讓資產。
最后,令記者感到不解的是,既然錫洲電磁線在保持現有用途持續經營前提下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評估值為近2.5億元,那么為何其51%股權交易價格又僅有7500萬元?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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