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06 17:36:20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實習編輯|劉野
征求意見稿發布一年半后,《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終于出爐。
8月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銀保監會已于近日正式下發《暫行辦法》。銀保監會表示,此舉是為完善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體系,加強資產負債管理監管硬約束,推動行業轉型和實現高質量發展,《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與《暫行辦法》不一致的,以《暫行辦法》為準。

圖片來源:攝圖網
所謂保險資產負債管理,是指保險公司在風險偏好和其他約束條件下,持續對資產和負債相關策略進行制訂、執行、監控和完善的過程。作為責任主體,保險公司需要建立健全資產負債管理體系,持續提升資產負債管理水平。
根據《暫行辦法》來看,除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保證數據真實性、合規性與完整性,保險公司還應當根據保險業務和資金特點,劃分“普通賬戶”和“獨立賬戶”,實行分賬戶的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管理。其中,普通賬戶是指由保險公司部分或全部承擔投資風險的資金賬戶;獨立賬戶則是指獨立于普通賬戶,由投保人或受益人直接享有全部投資收益的資金賬戶。
對保險公司來說,要有效實現資產負債管理,無疑需要制定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管理的內部控制流程,建立資產端與負債端的溝通協商機制,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在此背景下,保險公司也應當根據自身的業務性質、規模和復雜程度,建立資產負債管理和資產配置所需的模型,選擇適當的管理工具。
在資產負債管理過程中,壓力測試至關重要。其可評估分析潛在風險因素對期限結構、成本收益、現金流率的影響,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為了讓保險公司有足夠動力推進這項工作,《暫行辦法》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建立資產負債管理績效評估體系,明確資產負債管理考核評價方法和標準,將資產負債管理的指標納入相關部門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此外,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和實施有效的資產負債管理監控和報告程序,定期編制和審議資產負債管理報告,并按照規定向監管部門報送資產負債管理報告。
在對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的監管評估方面,《暫行辦法》明確銀保監會可采取現場評估與非現場評估相結合的方式。
據悉,銀保監會自行或授權派出機構定期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進行監管評估,必要時可以委托獨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而根據需要,銀保監會可以采用材料調閱、現場查驗、問卷調查、質詢談話、穿行測試等方式,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進行評估。
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銀保監會根據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規則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進行評分,能力評估采用百分制,包括基礎與環境、控制與流程、模型與工具、績效考核和管理報告。至于資產負債匹配則包括期限結構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現金流匹配等。
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于之前的征求意見稿,此次《暫行辦法》由綜合評級(ABCD四檔)改為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狀況好、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低和匹配狀況較差、資產負債管理能力低和匹配狀況差三類。
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高和匹配狀況好的保險公司,根據市場需求和公司實際經營情況,監管將適當給予資金運用范圍、模式、比例以及保險產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勵經營審慎穩健的保險公司先行先試。
而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低或匹配狀況較差的保險公司,可采取一項或多項監管措施,分別包括但不限于:風險提示;監管談話;下發監管函;監管通報;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現場調查;要求進行專項壓力測試;要求限期整改存在的問題,提交和實施預防資產負債匹配狀況惡化或完善資產負債管理的計劃。
對于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低或匹配狀況差保險公司,可依據法律法規采取進一步的監管措施。
有業內人士跟《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表示,《暫行辦法》的出臺將提升保險行業的風險管理水平,使保險行業建立資產負債相協調的風險管控意識,從源頭上逐步化解資產負債錯配風險,逐漸形成資產負債的良性循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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