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8-06 15:10:21
每經記者|任芷霓 每經編輯|魏官紅
8月6日,美圖方面就商標注冊一事回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關于廈門美圖科技有限公司申請撤銷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meitu”商標駁回復審決定被法院駁回一案,被駁回的是45類,廈門美圖科技有限公司申請該類目主要用于防御性保護,并不涉及目前美圖業務,此駁回不影響美圖正常經營。
8月5日,北京市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美圖上訴申請,在訴訟中,美圖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告上法庭,因后者未同意美圖商標申請,美圖請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判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判決書顯示,45類指定使用服務包含社交陪伴、社交護送(陪伴)、服裝出租、婚姻介紹、計劃和安排婚禮服務、交友服務、在線社交網絡服務、計算機軟件許可(法律服務)、域名注冊(法律服務)、知識產權許可。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曉慶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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