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7-01 18:04:56
每經記者|黃鑫磊 每經實習編輯|湯輝
7月1日下午,澳洋健康(002172,SZ)公告稱,收到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江蘇澳洋健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編號為:〔2019〕51號)。
據了解,澳洋健康控股子公司阜寧澳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阜寧澳洋)于2016年底計提了當年的獎金并于2017年8月發放,但相關獎金未全部發放給阜寧澳洋員工,部分發放給上市公司體系內非阜寧澳洋員工。
其中,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獲得了前述獎金,但未在2017年年報中披露。據披露,澳洋健康董監高從公司取得的報酬共計466.65萬元,而2017年年報中披露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共計237.46萬元,相差229.19萬元。
警示函顯示,由于澳洋健康2017年年報董監高薪酬信息披露不準確,江蘇監管局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另外,澳洋健康應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江蘇監管局提交書面報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隨即致電澳洋健康,相關人士對此表示,上市公司會找到原因,加強培訓,完善制度,至于是否申請行政復議,需要領導后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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