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9-04-11 21:50:05
新華社評視覺中國:我們尊重版權保護,但如果打著版權保護的幌子做起了生意,怕是不太合理。
近日
黑洞照片終于揭開神秘面紗
這個振奮人心的消息一出
各路媒體和自媒體人
當然要集體跟進了

除了奔上熱搜的
“黑洞ps大賽”之外
有自媒體發現
這張照片已經被
“視覺中國”聲明版權
并有如下主張:
“此圖是編輯圖片,
如果用于商業用途,
如用于商業用途,
請致電400-818-XXXX或咨詢客戶代表。”

于是
有人咨詢視覺中國影像
客服回答:是需要購買的

網友炸了:黑洞照片的版權是視覺中國的?紛紛提醒,自媒體人慎用。

而就在之后,中科院院士就黑洞照片版權歸屬做出了解(da)答(lian)。
#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是由200多位科研人員組成的團隊完成的科研成果。這張黑洞照片會有版權嗎?
中科院院士武向平表示:一旦發布了,就是全世界可以使用的,媒體上也可以看見,只要標注是哪來的就可以。

之后,視覺中國回應#黑洞照片版權#質疑:已獲授權,僅限于編輯用途,不能商用,自媒體使用或被追責。

然而,網友并不買賬:

還有網友發現,國旗國徽也被打了版權售賣。
有網友發現國旗國徽圖片的“圖片使用說明”均顯示:“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致電400-818-2525或咨詢客戶代表”,版權所有顯示“1995-2019視覺中國”。
此外,國徽圖片頁面“價格提示”顯示,“用于內文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頁不低于500元,雜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業使用價格另議。”

不過,目前國旗國徽圖片均已被刪除,顯示頁面不存在。

團徽也在列。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國旗、國徽、團徽是不能進行商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2009修正)》第十八條,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于私人喪事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2009修正)》第十條,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于:(一)商標、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三)私人慶吊活動;(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根據團中央最新印發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旗、團徽、團歌制作使用管理規定》,團旗、團徽、團歌:
◇不得用于或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不得在不適宜的場合使用。
◇不得以個人或商家名義公開售賣非團中央和各省、市、縣級團委監制的團旗和團徽。


……
就在剛剛,根據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視覺中國創始人回應質疑:自媒體侵權嚴重,沒漫天要價》的報道,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回應稱,這些照片很多都是供稿人上傳上來的,已經進行撤銷版權聲明。

事實上,視覺中國的口碑一直不太好。
今天的事件發生后,多家自媒體對此事進行了報道評論,并使用了諸如“自媒體苦視覺中國久矣”“多少自媒體活在視覺中國的恐懼中”的標題。
經緯中國張穎曾經發微博控訴圖片公司這種“惡意起訴”的商業模式:

如今,一語成讖。
我們尊重版權保護,但如果打著版權保護的幌子做起了生意,怕是不太合理。
對此,你怎么看?
來源:新華社
(封面圖來源于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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