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28 20:21:37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這些券商密集領罰單的背后,是管理層對券商的監管越來越嚴這一趨勢愈發明顯。
每經記者|劉海軍 每經編輯|何劍嶺
近日,多家券商密集收到了監管層的罰單:江蘇證監局對華創證券、葉海鋼、吳宏茗、葛源、沈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對東海證券出具了警示函;廣東證監局對萬聯證券采取了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的措施等等。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了解到,這些券商密集領罰單的背后,是管理層對券商的監管越來越嚴這一趨勢愈發明顯。
近日,多家券商密集收到了監管層的罰單。
首先,江蘇省證監局對兩家證券公司在債券承銷債券過程中,未發現大股東挪用導致債券違約發布了警示函。
1月25日,江蘇省證監局發布了《江蘇證監局關于對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葉海鋼、吳宏茗、葛源、沈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證監局對華創證券在保千里發行公司債券“16千里01”中的執業情況進行了檢查。
證監局認為,華創證券在盡職調查階段,未采取有效手段對發行人之實際控制人莊敏的對外投資信息進行核查,亦未對部分大額其他應收款的形成原因、構成內容進行核查,未能勤勉盡責并保持應有的執業謹慎,不符合《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盡職調查指引》規定。在受托管理階段,對發行人合同執行與約定嚴重不符、實物流與資金流明顯不匹配的2.75億元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實際被發行人原實際控制人占用)未予以充分關注,從而未進一步審慎核查并獨立判斷,導致最終未能識別并督促發行人糾正募集資金使用違規的情形,不符合《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執業行為準則》規定。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華創證券及公司副總經理兼投資銀行部總經理葉海鋼、團隊負責人吳宏茗、該項目負責任人葛源、項目組成員沈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日,江蘇省證監局還發布了《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作為順風光電投資(中國)有限公司發行公司債券“15順風01”的受托管理人執業情況進行了延伸檢查。經查,發現東海證券存在以下問題:2015年11月27日,發行人將募集資金中2.71億元劃轉至其全資孫公司上海順能投資有限公司,上海順能于2015年11月30日將該2.71億元全額轉借給上海世灝商貿發展有限公司。東海證券作為“15順風01”的受托管理人,未勤勉盡責,未按照債券受托管理協議的約定持續監督發行人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發行人上述違規行為。并且,在東海證券出具的報告中披露發行人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運作合規,不存在挪用募集資金、將募集資金轉借他人的行為。
而萬聯證券則因分紅“太大方”,被廣東證監局責令加強合規檢查。
1月23日,廣東證監局《關于對萬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并提交合規檢查報告措施的決定》公布。
證監局稱,萬聯證券存在兩個問題:1.對2017年7月31日向股東分紅后“對單一客戶融資(含融券)業務規模與凈資本的比例”不符合規定標準5%的情形,雖于2017年8月初追回了分紅款,但未按規定向廣東證監局報告、未如實報送2017年7月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有關數據、相關賬務處理不規范。2.對2018年11月15日代交易對手參與“18淮安城資MTN001”發行投標后“持有一種非權益類證券的規模與其總規模的比例”不符合規定標準20%的情形,雖予以自查自糾,但該筆交易合規風控存在漏洞、交易人員未履行審批程序直接進行投標活動及使用個人即時通訊工具開展交易詢價。
同樣的,1月25日,國都證券也發布了關于全國股轉公司對公司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決定的公告。
公告顯示,國都證券在2016年推薦盛天傳媒掛牌業務中,獲取了上海銀行簽發給盛天傳媒的三張單位定期存單,金額為1.149億元。公司未認真履行審慎核查義務,僅取得了審計工作底稿中的上海銀行詢證函回函復印件。在關注到詢證函回函中“是否被質押、用于擔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一欄為空白的情況下,未實施進一步獨立核查程序,導致未能發現盛天傳媒1.149億元大額存單質押未披露的事實。
上述行為違反了股轉系統的相關規定,對此,全國股轉公司決定對國都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在上述四家券商中,萬聯證券前段時間還被江蘇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而這次又被責令加強合規風控。
去年12月19日,新三板公司中訊郵電的主辦券商萬聯證券發布了一條風險提示公告,其督導的中訊郵電在披露的2016年年報中謊稱聘任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報告,因此公司收到了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華創證券和東海證券均是因為債券問題領到了罰單。事實上,近年來多家券商均因在債券業務上受到處罰,而因債券的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等方面導致的被罰更是有多起案例發生。
去年9月,浙江證監局向德邦證券下發了調查通知書,認為公司在五洋建設債券承銷過程中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而在去年9月26日,四川證監局披露了對華西證券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在對華西證券投行類業務進行現場檢查時,證監局發現,公司作為“16順風01債”的受托管理人,存在多項未履職事項。比如,發行人原計劃將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但隨后被監管層發現,其中一部分資金被調撥給子公司用于支付銀行貸款保證金。對于變更募集資金使用的情況,華西證券未在臨時受托事務報告中披露。
而在不久前,東莞證券也因兩單債券“15華容債”和“16南縣債”,被湖南證監局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火山君(微信公眾號:huoshan5188)注意到,近一兩年來,管理層對券商的監管越來越嚴。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證監會和各地證監局對40多家券商實施了行政監管措施或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還對50多名證券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而被監管處罰的券商主要問題基本都集中在債券承銷違規、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未盡責、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等幾個大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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