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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08:57:59
上金所:對《上海黃金交易所異常交易監控制度的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具體涉及頻繁報單、大額撤單、自成交超限指標等內容。會員參與交易,出現頻繁報單、頻繁撤單、大額報撤單、自成交等行為,第三次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的,交易所對該會員采取限制交易的監管措施,限制交易的時間原則上不低于3個月。自2019年1月2日起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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