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7 11:55:18
此次關注函涉及了五方面的問題,包括要求明確金龍集團以及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補充說明黃磊、李靂和萬忠波是否存在關聯關系、代持關系、資金往來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每經記者|吳治邦 每經編輯|陳俊杰
12月27日,深交所向金龍機電(300032,SZ)發出關注函,就每日經濟新聞12月26日報道的金龍機電實際控制權和資金等問題進行了關注。
此前報道中,金龍機電實控人金紹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為了化解集團債務危機并避免波及上市公司,相關方曾一起商議金龍集團資產重組事宜并簽訂重組框架協議,其于2018年初將金龍集團51%的股權轉讓給黃磊、李靂兩人,后期沒有參與上市公司的經營決策,已經失去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此外,金龍集團體系內存在幾筆異常資金流出,導致資金鏈出現問題。同時,報道稱,黃磊、李靂均和萬忠波或其投資的企業存在關聯。
就此,12月27日,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發出關注函,稱“我部對此表示高度關注,請你公司在函詢相關方的基礎上就以下問題進行書面說明”。
此次關注函涉及了五方面的問題,包括要求明確金龍集團以及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補充說明黃磊、李靂和萬忠波是否存在關聯關系、代持關系、資金往來或其他利益安排;報道中相關方是否簽署重組框架協議;核實報道中所稱金龍體系內的資金異常流出是否與上市公司相關;結合本次回復核查前期披露的公告和向我部提交的文件中有關控制權、相關方關聯關系及資金占用的信息是否存在錯誤或遺漏。
根據創業板公司管理部關注函,金龍機電需于12月28日前書面回復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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