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2018-12-03 17:10:12
趙先生2017年夏天從湖南長沙某高校碩士畢業,畢業前幾個月,他突然接到某行的催收電話:說我欠了他們的卡的錢,后來查了一下發現名下有18張信用卡,并且有七張已經逾期。經過查詢,這些信用卡基本上都不是趙先生辦理的。而涉事銀行負責人在一次溝通協商中還提醒趙先生說:“以你個人的身份和我們銀行打官司,能有多少勝算呢?”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1日,國內某高校在讀博士趙先生向記者反映,在他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中國銀行湖南長沙金滿地支行為其名下辦理了25個信用卡賬戶、18張信用卡。在得知這一情況后的一年半時間里,他多次與發卡銀行、監管部門溝通。然而至今,相關事宜并沒有得到妥善處理,而涉事的中國銀行長沙金滿地支行的負責人在一次溝通協商中還提醒趙先生說:“以你個人的身份和我們銀行打官司,能有多少勝算呢?”
趙先生2017年夏天從湖南長沙某高校碩士畢業,目前在國內某高校讀博士。他說,碩士畢業前幾個月,他突然接到中國銀行長沙金滿地支行的催收電話:
說我欠了他們的錢、欠了他們的卡的錢,我當時以為是騙子就掛掉了,后來經同學提醒我就去營業廳去查了一下,然后發現我的名下有18張信用卡,并且有七張已經逾期。
在校學生的身份,加上長期的消費習慣,趙先生說,印象中自己從來沒有主動辦成過信用卡,更不用說在同一家銀行辦理這么多張了。經過進一步查詢,趙先生確認,這些信用卡基本上都不是自己辦理的:
我就把我(名下)所有卡號還有征信都打印了出來,然后發現所有的卡都不是我辦的,包括征信記錄上留的信息也不是我的,當然名字是我的,身份證號是我的,現住地址、電話都不是我自己的。
隨后,趙先生找到發卡的中國銀行長沙金滿地支行投訴。一些問題得到初步的處理:
我當時就問了一下,我說工作人員怎么處理?他們說他已經離職了。因為當時在申請博士比較忙,沒有想到追責的問題。今年9月份我回到內地,準備買房,買房之前我去打了個征信,打征信的時候我發現還有一張卡沒有消。并且我的征信記錄還是有其它賬戶逾期,沒有任何的改動。去年,就是我在2017年2月份的時候要求過他們幫我銷卡、恢復征信,這件事就算了,但是我的征信沒有任何的改變。
趙先生提供的一份出具于今年10月19號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其名下的25個信用卡賬戶,其中一個開戶日期發生在2011年5月,其余24個賬戶的開戶日期,集中在2013年11月11號到12月11號這一個月之內,7個賬戶發生過逾期,至今還有一張逾期沒有結清。已作銷戶處理的24個賬戶,銷戶日期基本上集中在2017年3月和4月,也就是趙先生向該行反映了這一問題之后。


投訴一年半之后,銷戶、恢復征信記錄這一最基本的合法訴求沒有得到滿足,這讓趙先生非常憤怒。經過向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投訴后,征信問題得到了迅速處理。但因為這事兒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進而推后了趙先生的買房計劃。因而,趙先生認為,銀行方面不僅應當對當初辦理此事的經手員工進行處理,而且應該賠償自己的損失。但銀行方面并沒有積極作為。隨后,趙先生將自己的經歷發到網絡上,一位自稱是金滿地支行行長姜楓的人電話聯系趙先生,請求刪帖。趙先生提供的一份發生于今年10月26號下午三點三十八分的通話錄音中,這位自稱是涉事銀行行長的人士,有這樣的說法:
因為人員變動也很大,您發生的第一張卡開卡的時間是2011年,您最后16張卡的開卡時間是2013年。這個時間就過了五年,我們要找五年前的數據,可能這個時間上是有點慢。
當趙先生提及自己的損失時,這位行長又以所謂朋友的身份,建議趙先生,第一,咨詢律師后再提出賠償方案。第二,需要認真考慮,以趙先生的個人身份,與中國銀行打官司,有幾分勝算:
自稱行長姜楓:您覺得以您個人的這個力量跟中國銀行來打這個官司,您勝算的幾率有多少?
趙先生:啊,這句話我錄音了。
自稱行長姜楓:啊,我說了,我現在不是以中國銀行……
趙先生:那您既然不作為涉事銀行行長的話,就不用打我電話了呀。店大欺客,對吧?
自稱行長姜楓:那您錄音沒關系了。您考慮一下這些我開始講的這些事情,然后您把您的需求再給我們提。
趙先生說,自此之后,中國銀行金滿地支行就拒絕再與其溝通相關事宜:
我覺得雖然恢復征信了,但是我有知情權,我要查出我所有辦卡的記錄、激活記錄和消費記錄,因為我知道沒有本人去網點激活的話,這卡是沒有作用的,也就說不可能欠費的。
除此之外,趙先生認為,自己在事發這將近兩年的時間里,因為這場無妄之災所造成的合法損失,銀行方面應該有個說法。
那么問題來了,趙先生所說的以及提供的通話錄音如果屬實,作為一家大型商業銀行,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為趙先生辦理了多達17張信用卡,且有為數不少的信用卡已經激活。發卡行的審慎核查責任何在?事發后,還反問當事人,和中國銀行打官司你有幾分勝算,用意何在?
12月1日下午,央廣記者聯系涉事的中國銀行長沙金滿地支行行長姜楓求證,姜楓行長表示,單位有規定,不能接受采訪。隨后,記者按要求發去采訪申請之后,截至發稿,并沒有收到銀行方面的答復。事實上,涉嫌違規辦理信用卡的事件,趙先生的遭遇絕不是個例。
趙先生的個人信息究竟是如何被他人利用并辦理這二十幾個信用卡賬戶的?趙先生說,在與涉事銀行的工作人員溝通過程中,得到過這樣的解釋:
他們說我的第一張卡是填表,填表申請是在2011年的時候,但是在我印象中我從來沒有收到過信用卡,因為我從來不用信用卡。他們說第一張卡已經辦理了之后,后面的卡都是網絡申請的,就不需要再進行核實,直接可以發卡。但是據我所知,所有網上的卡都需要去網點激活。那么他們是怎么激活的,我本人不在現場,為什么還可以激活,怎么產生年費的,我覺得這是最大的問題。


趙先生的遭遇不是個例。根據湘潭大學官網上發布的信息:中國銀行湖南省分行副行長任晨曾主動來到湘潭大學,就該校2011級267名在校學生被辦卡一事進行溝通,并承認其下屬支行在沒有與學校簽訂協議的情況下,由其內部工作人員私自為該校學生辦理銀行卡的事實。
據媒體報道,2014年初,中國銀行武侯支行兩名員工,在學生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高校教師串通,為35000名在校學生辦理了信用卡。2016年,中國銀行商洛分行盜用商洛學院3000名學生的身份信息,在學生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每個人辦理了一張中行信用卡。
商洛學院負責人當時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涉及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學院,也不僅僅是一個專業。據我們對學生的了解,學生是不知情的。
而其它大型商業銀行,也屢屢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商業銀行在當事人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為其辦理信用卡等銀行卡,這種現象層出不窮的根源,還在于銀行業的KPI,也就是關鍵績效指標考核:
因為這個下面的發卡機構下派發卡量到發卡人員,他們有業績的指標,就是發卡越多,業績完成得越好。在校學生大學生的個人信息可能通過各種不法的渠道流轉到他們手中,他們就有可能去開一些相關的卡,開完之后不管有沒有激活,都算他們的業績,完成了當月的工作量。
中國銀行業協會今年6月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止去年末,中國銀行卡累計發卡量突破70億張,相當于每個中國人人手5張銀行卡;其中,信用卡累計發卡量近8億張,2017年當年新增發卡量1.6億,同比增長四分之一。發卡量數字繁榮的背后,到底有多少張銀行卡在正常使用?朱巍表示,要想從根子上解決“被辦卡”的老問題,除了公民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之外,發卡行和銀行業監管部門,有義務、也有能力做得更多。
KPI考核現在是一個通用的辦法,因為只有通過這個辦法才能激勵下面業務員努力工作。但是如果純粹去考核數量,這個KPI的話有可能會造成虛開的情況,比如說這個市場表面上很大,但是實際上真正使用的人群很少,所以它造成的是一個虛假繁榮的情況。所以我覺得KPI考核不是騙別人,更騙不了自己,最重要的不僅是辦卡,要徹底的激活使用,有它的活躍度,所以這個才是KPI的核心,業務考核是不是應該把這個考核的標準做一個調整。
來源:人民網(ID:people_rmw),綜合自央廣新聞,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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