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 16:56:13
11月23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修訂后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本次修訂對結算會員結算擔保金補繳上限做了明確規定,規定未違約結算會員需要補繳結算擔保金的,在其結算擔保金使用日(含)之前連續30個自然日內(含),累計需要補繳的金額不超過其原繳納標準的一倍。修訂后的《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將于2018年11月26日起正式實施。(中金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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