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1-14 23:51:31
55家金融企業可以細分為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分別為21家、29家、5家。整體披露率銀行最高,為55%,其次是保險業,為48%,證券行業最低,為35%。
每經記者|凌建平 夏冰 每經編輯|楊 軍
美好商業研究中心聯合國內著名企業社會責任研究機構商道縱橫于2018年11月14日發布了《滬深300指數成分股CSR報告實質性分析(2018)》報告。
本次納入評估的金融業企業共55家,平均披露率為44%,即披露了20個行業關鍵定量指標中的8~9。28家企業的披露率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總體來看,金融行業的披露水平優于全行業披露水平。
同全行業披露趨勢一致,金融業企業對經濟類指標的披露情況最好,而對社會類的指標披露最少。經濟類指標披露率達到了65%,而社會類指標只有23%。所有的企業都至少披露了一個經濟類指標,而有25家,即45%的企業沒有披露任何社會類指標。
另外,勞工類指標也受到金融企業的重視,披露率達到55%。其次為產品類指標,披露率為40%。環境類指標披露率為33%。所有企業都披露了至少1個經濟類指標和勞工類指標;經濟類指標的披露率達到了75%,勞工類別指標達到73%;環境和產品類指標披露情況接近,披露率分別為50%、51%。
55家金融企業可以細分為銀行、證券和保險公司,分別為21家、29家、5家。整體披露率銀行最高,為55%,其次是保險業,為48%,證券行業最低,為35%。
從指標維度上看,三個細分行業亦對經濟和勞工類指標披露較多,二者不分上下,而社會類指標均披露較少。同時,值得注意的是,證券行業環境類指標披露得很少,甚至低于社會類指標,只有14%。
5個經濟類別的指標中,大部分企業都披露了“FI-EC.1機構產生和分配的直接經濟價值”,超過半數的企業主動披露了“FI-EC.3推動和履行社會責任上的經濟投入”和“FI-EC.4按地區、規模、行業等分類的業務規模與比例”。而對“FI-EC.5針對環境、社會政策及風險評估程序進行審計的頻次”進行披露的企業比例很低,沒有保險企業披露此指標,14%的銀行和45%的證券企業披露該指標。
金融行業MQI指標體系中,帶有負面色彩的指標有“FI-SO.3確認的腐敗事件及采取的行動頻次”“FI-SO.4違反法規次數及被處重大罰款的金額”“FILA.1員工流失率”“FI-PR.2侵犯客戶隱私及泄露客戶資料事件數及投訴數、以及“FI-PR.5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的法規數及所受重大罰款金額”。選擇主動披露這些指標的企業數量不多,8家企業披露“FI-SO.3確認的腐敗事件及采取的行動頻次”,7家企業披露了“FI-SO.4違反法規次數及被處重大罰款的金額”,12家企業披露“FI-LA.1員工流失率”,10家披露了“FI-PR.2侵犯客戶隱私及泄露客戶資料事件數及投訴數”的企業中,13家企業披露了“FI-PR.5違反有關產品和服務的法規數及所受重大罰款金額”。由此可見,金融行業企業對與帶有負面色彩的指標披露情況不甚理想。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披露了以上帶負面色彩的指標的企業中,超過半數甚至全部都是證券企業。
55家金融企業中,沒有一家企業披露“FI-EN.2環保培訓頻次及參加培訓的人數/次”,而同屬環境類指標的“FIEN.1電子交易替代率”指標和“FI-EN.2綠色辦公績效”指標則分別被30家、29家企業主動披露。這可能意味著,金融企業雖然重視環境績效方面的信息披露,但環境保護意識普及的積極性依然不高。另外,只有14家企業披露了“F1SO.1員工參與志愿服務的人數/次及服務時間”這一指標,其中9家為銀行。這可能意味著金融業企業在社會志愿參與方面的意識和積極性有待提升。
27家企業披露了“FI-EC.2綠色信貸授信余額”,其中16家是銀行;30家企業披露了“FI-PR.3根據地區、客戶受教育層次、收入層次劃分的金融產品覆蓋率”,18家為銀行;23家披露了“FI-PR.4中小企業客戶數及中小企業授信余額”的企業中,18家為銀行。可見,綠色金融、普惠金融以及中小企業貸款受到銀行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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