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8-28 00:31:57
彭飛
浙江溫州近日再次發生“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令人心痛。這起案件雖是極端個案,但也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值得深思總結。
防止悲劇重演,平臺企業是最重要一環。此次案件中,平臺企業之所以飽受詬病,就在于事前沒有及時處理與涉案司機有關的投訴,事中在與報案人和警方溝通時顯得拖延、消極。企業以營利為目的,每一項決策和行為都要考慮成本、收益,本無可厚非,然而面對人身安全這樣的底線問題,企業“每天會接到大量電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并作出回應”的理由卻不能成立,只一味提高賠償金額卻不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最后必然是悲劇重演。安全是所有產品性能和服務質量所構成的一系列“0”前面的那個“1”,一失全無。
移動互聯網時代,平臺企業擁有大量用戶、掌握海量數據,對社會資源的整合調配能力與其他類型的企業不能同日而語。這一方面使得平臺企業具有很強的“公共屬性”,一處細小的產品設計都可能影響到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另一方面,也讓平臺企業在個人消費者面前具有更大的話語權和更強的議價能力。這兩方面特點決定了平臺企業必須肩負起更廣泛的社會責任,加強自我約束,始終對公眾訴求保持敏感,不能仗著自身體量大、用戶多就任意揮霍用戶信任。再大的企業也是消費者用腳投票投出來的,失去了對生命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敬畏,網絡平臺的用戶規模再龐大、商業模式再討巧、算法分配再新穎,也終將行之不遠。
近年來,從網絡送餐平臺背后的黑廚房問題,到電商平臺屢禁不止的假貨困境;從共享單車無序投放擾亂公共空間秩序,到移動支付引發的安全風險,新興技術衍生出的新模式、新業態實際上為監管部門帶來了更廣泛的挑戰。當新事物、新模式改變了人們的行為習慣、重構了權利義務關系,需要我們及時對監管模式和規則設定進行調整、更新,以重建責任框架,消化新的社會風險。
這次滴滴順風車事件提醒我們,隨著各種新業態新經濟形式的迅速崛起和壯大,互聯網企業必須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監管部門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控體系。網絡平臺打破了行業的邊界、形成了資源的整合,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突破行為的邊界、法律的底線;互聯網催生了技術的創新、推動了經濟的增長,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把資本思維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只有各社會主體共同達成維護公共利益的共識,擔負起肩頭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才能把風險拒之門外。
新經濟如何成為好經濟?這是互聯網經濟向前發展繞不過去的必答題,也是今天社會治理的思考題。100多天里連續發生的悲劇,不僅是受害者家庭不能承受之痛,也是對涉事企業的敲打,對監管部門的提醒。(本文轉載自《人民日報》“人民時評”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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