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15:20:58
河南省政府近日出臺政策要求,在全省范圍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并力爭到2020年初步構建起責任明確、途徑通暢、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全面試行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規定,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同時,賠償義務人因同一生態環境損害行為需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其依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應急處置費用、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生態環境修復期間服務功能的損失、生態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損失以及調查鑒定評估費用等,并鼓勵各省轄市探索開展環境健康損害賠償。制度明確,省級政府和省轄市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在本轄區發現生態環境損害事件后,賠償權利人可以提起賠償訴訟或者主動與賠償義務人開展賠償磋商,但磋商應當在兩個月內完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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