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8-07-23 08:15:46
新華社發表時評文章稱,疫苗生產企業承擔疫苗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針對企業故意造假的惡劣行為,要建立嚴格的懲戒體系,讓企業為失信和違法違規行為付出沉重代價。涉事企業長生生物并非第一次出現問題。對疫苗這類全社會高度關注的行業,務必要建立行刑銜接制度,對違法違規企業零容忍,建立帶電的“高壓線”。這就要求有關部門及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加大處罰力度,例如建立一次違法終生禁入行業等制度,讓違法者傾家蕩產。(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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