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7-17 11:28:28
在今天發改委的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問到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將對在建項目和新開工項目產生什么樣的影響。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嚴鵬程表示:對于在建項目,《意見》一方面強化了項目總投資中財政資金比例的要求,除建設規劃明確采用特許經營模式外,城市軌道交通項目總投資中,財政資金投入不得低于40%。另一方面,強化了城市政府對軌道交通項目全壽命周期的支出責任,即要按照國家批復建設規劃明確的資本金比例和來源等要求,按期推進在建項目,不能出現“半拉子”工程。這就需要城市政府統籌考慮財政預算,優化調整支出結構,落實項目資金,確保按時足額到位。對于正在履行審批程序和規劃內的其他未開工項目,要嚴格按照《意見》規定和建設規劃要求,加強項目出資方案的審核,只有在資金來源已經明確落實好的前提下,才能按程序批準和開工建設。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好《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意見》有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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