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10:35:04
已在境外上市的企業,一旦在A股市場發行CDR,勢必面臨異地監管的問題。各地的資本市場對于會計準則、信息披露以及發行募集資金用途等,均存在著差異。據記者了解,監管層已在著手制定一些差異化的細則,涉及信息披露等,預計很快將會推出。對于200億元人民幣估值的認定標準,市場上討論較多。有券商人士認為,未上市企業估值是基于企業未來發展,企業與投資者協商的結果。具體還有待相關細則進一步明確。據記者了解,基金業協會可能很快出臺相應的指導性文件。(《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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