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4-11 23:35:35
4月11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表示,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的措施,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以及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4月11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表示,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的措施,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以及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
此外,易綱還表示,在今年底以前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有業內人士表示,未來保險行業開放節奏有望超預期,而國家將保險業放到對外開放的重要位置上,也是希望保險業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易綱表示,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的措施。這是在去年11月宣布中美元首北京會晤經濟成果相關內容后,管理層首次就此措施給出了具體時間表。
事實上,外資進入保險業的話題還要從中國加入WTO說起。2001年,中國加入WTO,按照承諾,自加入時起,將允許外國壽險公司設立外資占50%的合資企業,并可自行選擇合資伙伴。加入三年后,允許外國壽險公司向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提供健康險、團體險和養老金/年金險服務。
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逐步開放,一批國際金融集團和保險巨頭紛至沓來,一批合資壽險公司相繼出現。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7月末,共有來自16個國家和地區的境外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57家外資保險公司,下設各級分支機構1800多家,世界500強中的外國保險公司均進入了中國市場。外資保險機構市場份額逐步擴大,從入世之初的不足1%增長到2016年末的5.19%。截至2017年7月末,外資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10022.5億元,相較入世之初的30億元,增長了300多倍。
此次,我國調整維持了多年的合資保險公司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尤其是放開其在人身險公司的持股比例,并給出具體的實施時間,無疑是給市場打了一針強心劑。這意味著將出現更多外資獨資人身險公司。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財險市場一直都是放開的,又放開了人身險,這意味著外資進入保險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更加靈活,在合資公司中可以謀取控股地位,甚至還能以獨資子公司的形態經營,從而增強了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靈活性與自由度。
而易綱表示將在年底前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要求,這些都被業內人士看做是進一步促進保險市場開放的信號,對于推動保險市場改革,促進保險市場競爭,提高市場效率具有積極意義。
除了提高外資人身險公司的股權上限設置,易綱還表示,將放開外資進入保險中介領域的限制。易綱表示,將在幾個月內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與中資機構一致,以及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在外資保險代理公司設立審批方面,根據《保險代理機構設立審批事項服務指南》,允許香港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申請人需滿足:經營保險代理業務10年以上;提出申請前3年的平均業務收入不低于50萬港元;上一年度的年末總資產不低于50萬港元等條件。在外資保險公估公司的設立審批方面,外資保險公估公司除了需要滿足國內公估公司一致的最低實收貨幣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200萬元、高級管理人員中應至少有一人持有《資格證書》、持有《資格證書》的公司員工人數不得低于公司員工總數的1/2等要求外,還應資信良好,經營保險損失鑒定、評估、理算業務10年以上,并在中國設有代表機構兩年以上。
而對于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經營范圍,監管部門此前也有專門的限定。根據《關于印發我國加入WTO法律文件有關保險業內容的通知》,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跨境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保險經紀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和佛山設立合資公司。允許上述公司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再保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險及其再保險經紀業務;同時允許其在國民待遇的基礎上提供“統括保單”經紀業務。
《關于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設立外商獨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公告》則指出,自2006年12月11日起,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依法設立外商獨資保險經紀公司(除設立條件和業務范圍限制外,沒有其他限制)。
“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可以加強競爭,以更專業的經紀服務來重塑中國保險業的銷售模式,讓保險消費的體驗更好。”有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當前的政策來看,開放市場對于促進市場有序競爭、保護消費者權益、防范化解風險、服務實體經濟等方面都是有利而無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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