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22:44:43
瑞銀在日前發布的2017年年報中透露,該公司于今年3月收到了香港證監會發出的一則調查通知書,該項通知要求瑞銀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暫停開展IPO保薦業務18個月,同時罰款1.19億港元。在上述年報中,瑞銀表示,已經打算就上述調查決定書提出上訴。
瑞銀內部人士表示,瑞銀確實接到了香港證監會的決定通知書,但上述處罰決定通知書目前還未生效執行,目前正處于繼續上訴的階段,如果決定通知書中的處罰生效,對瑞銀的業務影響也有限。因為受影響的是瑞銀在香港地區的IPO保薦業務,而非承銷業務。據悉,瑞銀在香港區去年的保薦業務量為個位數。(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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