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6 16:09:29
銀監會就《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新引入三個量化指標。其中,凈穩定資金比例適用于資產規模在2000億元(含)以上的商業銀行,優質流動性資產充足率適用于資產規模在2000億元以下的商業銀行,流動性匹配率適用于全部商業銀行。二是進一步完善流動性風險監測體系。對部分監測指標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合理優化,強調其在風險管理和監管方面的運用。三是細化了流動性風險管理相關要求,如日間流動性風險管理、融資管理等。修訂后的《流動性辦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并對優質流動性資產充足率和流動性匹配率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以便于銀行具備充足的準備時間。(銀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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