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1-03 14:01:30
今日(11月3日),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稱,郎永淳因醉駕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對此律師表示,法院判處其3個月拘役是適當的,并且也在檢察院的量刑建議范圍內。郎永淳妻子吳萍則通過微博就丈夫醉駕致歉。郎永淳目前至少是6家公司的高管。值得一提的是,郎永淳投資了一家叫做易駕佳的公司,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將駕校現有的普通教練車打造成本領高超的“機器人教練”。
11月3日上午,備受關注的郎永淳危險駕駛案有了最新消息。北京朝陽法院官方微博對上述案件的判決結果進行了公示,被告人郎永淳犯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郎永淳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了解到,郎永淳危險駕駛案具體情況如下:

據法制網,郎永淳醉駕案的辯護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執行主任吳桂陽表示:
我作為郎永淳醉駕案的辯護律師,根據該案的具體案情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對郎永淳的量刑做一個解讀,以回應社會各界對郎永淳刑期的關注。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醉酒駕車,處一到六個月的拘役,并處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以下簡稱《量刑指導意見》)對危險駕駛罪的量刑又做了進一步的細化:
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兩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過程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的被告,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本案中,郎永淳駕駛的機動車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駕駛的時間是在夜晚11點左右,路上車輛行人很少,行駛的距離也很短,從飯店到家大概三四公里的距離;在行駛過程中不存在超速情況,因此在“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方面,郎永淳醉駕情節較輕。
本案中,郎永淳在醉駕過程中雖發生了車輛剮蹭,但非常輕微(損失大小并沒有做鑒定,但根據對方的證言證實剮蹭得非常輕微),且郎永淳第一時間就委托其親屬積極賠償對方的損失,達成了和解協議并取得對方的諒解。根據最高院的有關政策,可不再作為醉駕的從重情節考慮。
在醉酒程度方面,郎永淳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07毫克/100毫升,屬于從重處罰情節。但郎永淳同時存在自首情節,根據《刑法》第六十七規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因此,郎永淳所具有的自首情節,足以能夠抵消醉酒程度較重的從重處罰情節。
郎永淳一貫表現良好,為人正直,工作勤勉,這次完全屬于初犯、偶犯,事后已后悔不已,深感對不起妻子,對不起公眾。真誠徹底的悔罪態度,也是量刑的一個酌定考慮因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郎永淳是名人而在量刑上受到優待,但也不能因為郎永淳是名人而在量刑上受到從重處罰,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另一層應有含義。換句話說,在法律面前,郎永淳只是一個普通人,應當嚴格依據法律和事實量刑。綜合以上有關郎永淳醉駕的量刑情節,總體上仍屬于情節一般,因此法院在上述《量刑指導意見》所規定的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判處3個月拘役是適當的,并且也在檢察院的量刑建議范圍內。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后,郎永淳妻子吳萍通過微博就丈夫醉駕致歉。吳萍表示,“沒能在身邊照顧他愛護他提醒他,心中愧疚萬分;人生之磨難種種,都需要坦誠面對。”



據錢江晚報此前報道,2013年9月,一向低調的郎永淳在微博上貼出了妻子的陪讀日記,將妻子三年前罹患乳腺癌,前往美國休療的消息公布于眾。
2014年2月,夫婦倆出版了一本名叫《愛,永純》的書。這是吳萍在美國修養時和郎永淳的約定——夫妻雙方決定用各自的視角,分別寫下關于家庭、婚姻、教育的心情感悟。
八年前,郎永淳開始主播《新聞聯播》,他自稱“”收獲了一個針灸畢業生一輩子都得不到的名和利”。
兩年前,郎永淳卻離開工作已經20年的央視。2016年1月,他正式加入找鋼網,并擔任找鋼網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戰略官。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通過啟信寶查閱后了解到,郎永淳目前至少是6家公司的高管。

除此之外,郎永淳還在16家公司中擔任股東。

值得一提的是,郎永淳投資了一家叫做易駕佳的公司,該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將駕校現有的普通教練車打造成本領高超的“機器人教練”,可完全替代人工教練對學員進行訓練。

再聯想到郎永淳這次醉駕,讓人唏噓不已。
每經編輯 李凈翰 步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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