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16:42:07
【證監會對8家律所10名律師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證監會通報2017年度律師事務所從事IPO法律業務的專項檢查情況,北京、上海、江蘇、湖南、深圳等八家證監局,共抽查21家律所47個IPO項目。對于在檢查過程中發行的問題,證監會對8家律所10名律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對3名律師采取監管談話,對1家律所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并計入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每日經濟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