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9-29 11:34:07
9月27日晚間,飛利信發布公告表示,其已向法院申請要求梅安森依約支付合同項下的首期研發款項450萬元及相關利息。 據了解,梅安森已確認了80%合同收入,但與東藍數碼的部分卻并未支付。《每日經濟新聞》就此向當事雙方了解詳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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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鄢銀嬋 實習記者 王琳 每經實習編輯 任芷霓
曾在9月22日發布澄清公告表示,與飛利信(300287,SZ)旗下子公司東藍數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藍數碼)之間合同價款的應付賬款尚未達到支付條件,4天之后,梅安森(300275,SZ)便迎來了飛利信的追債起訴。
9月27日晚間,飛利信發布公告表示,其已向法院申請要求梅安森依約支付合同項下的首期研發款項450萬元及相關利息。
公告顯示,這450萬元是梅安森與東藍數碼4500萬元合同價款的首期研發款項。《每日經濟新聞》在之前曾報道,這一合同是恒陽智慧牧業項目的一部分,梅安森在已對該項目的合同收入確認近80%的情況下,卻未對與東藍數碼的合同價款進行任何給付。而財報顯示,梅安森的應付賬款在今年上半年也大增125.31%至1.35億元。
公告顯示,東藍數碼于9月26日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10份《民事起訴狀》,要求梅安森依照之前簽署的10份《技術開發(委托)合同》內容支付450萬元首期研發款項,并按照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判決給付之日止的利息。
10份《技術開發(委托)合同》均約定:開發項目完成驗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梅安森應支付合同金額10%的首期研發款項;項目一年質保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梅安森應一次性向東藍數碼支付剩余的合同價款。
2016年12月25日,東藍數碼和梅安森簽署了10份《最終驗收單》,梅安森驗收確認了東藍數碼所開發的10個項目。2016年12月30日,東藍數碼向梅安森開具了首期研發款項的發票。
但是,雖經東藍數碼多次催促,梅安森一直未向其支付首期研發款項。
值得一提的是,梅安森在之前對《每日經濟新聞》相關報道的澄清公告中曾表示,公司于2016年12月與東藍數碼簽訂10份技術開發委托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公司于本項目一年質保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賬款尚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聯系梅安森董秘辦人士,后者僅表示,此事已交由公司法務部處理,判決結果未定之前暫不便發表意見。
此外,這10個項目從合同簽訂到驗收時間間隔之短,也令市場頗感詫異。記者從梅安森處了解到,事實上,東控集團在去年7月份中標恒陽智慧牧業項目后,就確定讓梅安森來負責這一塊的項目實施,梅安森很早就已經把前期的工作做完了。
《每日經濟新聞》在之前的報道中曾披露,該10份《技術開發(委托)合同》是恒陽智慧牧業建設項目的一部分。
梅安森在該項目中承擔的任務包括系統的硬件采購、運輸、倉儲、施工、應用系統建設、安裝調試、測試、產品售后服務、技術支持與培訓、驗收、軟件開發,而其再與東藍數碼簽署了關于該項目的4500萬元技術開發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梅安森在今年半年報中已對該項目確認了近80%合同收入,而梅安森董秘在本月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該筆收入已收到款項4000余萬元,尚有8000余萬元未到賬。
如今,飛利信卻表示,梅安森未就合同價款向東藍數碼進行任何給付。
財報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梅安森應付賬款達1.35億元,較年初增長7501.65萬元,增幅達125.31%,應付賬款占存貨的比值也從年初的79.92%上升至了半年報的163.11%。
而飛利信在之前也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恒陽智慧牧業項目的合同收入未被確認是東藍數碼2016年承諾業績未達標的主要原因,且梅安森該給東藍數碼的錢,飛利信將去要回。
“法院已于9月26日正式受理了東藍數碼提起的上述案件,但上述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暫時無法判斷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本期和期后損益的影響。”飛利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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