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08:24:56
【北京:逃繳停車費或計個人信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昨天聽取和審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道路停車收費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并定期向社會公開。道路停車管理人員可以協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護道路停車秩序,勸阻、告知道路停車違法行為。未按規定繳納道路停車費用的,由區停車管理部門進行催繳,并可處2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罰款,納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停車設施管理單位可以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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