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7-26 17:42:01
每經編輯|馮彪
每經記者 馮彪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是今年國企改革的重要任務。目前,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面已達到90%以上。
國務院辦公廳于7月26日發布《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年底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登記、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實施方案》給予改制企業多項政策支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
仍有部分央企集團層面未完成改制
公司制改制是指將按照《全民所有制企業法》登記的企業改制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但是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也并不是改變登記這么簡單。國務院國資委副秘書長彭華崗曾表示,原來中央企業按照《企業法》注冊,國家對企業要負無限責任,公司制改革以后,國家對企業的責任就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負責,這有利于促進企業真正成為市場主體。
《實施方案》表示,全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有力推動了國有企業政企分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日趨完善,企業經營管理水平逐漸提高,但仍有部分國有企業特別是部分中央企業集團層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來自國資委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在101戶中央企業中,仍有69戶集團公司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近5萬戶中央企業子企業中,仍有約3200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
國資委改革局局長白英姿說,目前中央企業集團和各級子企業層面仍存在部分全民所有制企業,這些全民所有制企業在法律形式、履行責任、規范行為等方面還不完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張文魁曾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有些央企子公司進行了公司制改制,但是集團公司層面卻沒有改,這樣導致舊體制管新體制的不利局面。”
《實施方案》要求,在改制之后國有企業還需要加強黨的領導、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公司制改制工作,一方面是收尾,全面完成改制;另一方面是部分已改制的國企現代企業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業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這需要體制機制的改革完善。”
明確土地等政策支持
今年以來,管理層在多個場合都提到年底前將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
白英姿稱,此前公司制改革的最大難點還是在改制成本上。
記者了解到,按照《企業國資法》的規定,國企改制分為三類,一是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二是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改為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三是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資本控股公司。企業改制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準確界定和核實資產,客觀、公正地確定資產的價值。
由于很多國有企業集團本部資產規模龐大,評估成本高、耗時長,這在一定程度上曾讓央企的公司制改革放慢了腳步。
《實施方案》為國企改制在國有劃撥土地處置、稅收、工商變更登記和業務資質資格承繼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支持。
在土地劃撥方面,《實施方案》表示,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實行授權經營或具有國家授權投資機構資格的企業,其原有劃撥土地可采取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或授權經營方式處置。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全資子公司,其原有劃撥土地可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劃撥土地性質。
今年以來,公司制改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兼并重組等加快推進。彭華崗表示:“完成公司制改制,對于央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至關重要,并且是混改、資產證券化等一系列改革的前置條件。同時,對于經營困難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可以結合壓縮管理層級、減少法人、僵尸企業處置等要求實施重組整合、清理注銷,故公司制改制也將加速僵尸企業的清理重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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