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19 23:06:22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舒曼曼
每經實習記者 舒曼曼
5月19日,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發布最新政策,就《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以規范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如果該政策將來如期推出,將填補我國租賃市場多年來的空白。
據有關統計分析,目前我國大概有1.6億人在城鎮租房居住,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這當中以新就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為主要群體。
鏈家研究院院長楊現領曾表示,未來中國將有約2億人進入租房市場,到2030年,租賃人口將達2.7億人。
對市場參與主體全面約束
為了規范規范住房租賃和銷售行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安全,征求意見稿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租賃市場中租金、租期、承租人居住權利保障,明確住房銷售、房地產經紀服務相關規范,從參與的各個主體全方位作出規定。
規范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住房租賃合同中未約定租金調整次數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同時,明確規定,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應建立住房租金發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區域的市場租金水平等信息。
鼓勵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簽訂年限達到三年以上的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明確政府給予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不得低于三年。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
在租賃市場管理中,要求政府制定單間租住人數和人均租住面積標準,并明確規定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住房條件,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當在十日內在房產管理部門網站和銷售現場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住房及每套住房價格,并對外銷售。規范房企住房銷售行為,不得發布虛假信息、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標價外加價等12項明確禁止的行為。
為整治中介市場亂象,征求意見稿規定了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捏造散布不實價格信息、炒賣房號、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捆綁收費、賺取差價、違規提供購房融資、為當事人規避稅費提供便利等11項禁止性行為。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2016年關于租賃市場實際上已經有了相關的政策,但主要是以國務院“若干意見”的形式出現的,此次則將租賃市場提高到了“管理條例”,這是最大的區別,為后續租房市場的發展提供了較大的基礎。
他還表示,從內容來看,征求意見稿對于租賃市場的各個參與主體都進行了行為約束,這是最大的亮點,過去的類似約束不多,導致租賃市場權利和義務不對等,此次政策對于經紀機構等也提出了規范,有助于租賃市場流通性機制更好建立。
萬億市場的紅利期
此前,政策的空白使得租賃市場亂象叢生,以公寓為代表的、發展長租項目的企業也發出急需整治的呼聲,如今征求意見來了,租賃市場的春天也不遠了。隨著萬億市場紅利的釋放,多家房企或將著手布局。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此次條例的規定對公寓出租板塊也將是一大利好,未來租賃將是重要的居住形式,租賃市場將更加規范。
雅詩閣中國華南區區域總經理曾文強表示,目前綜合社會整體情況來看,這對租賃企業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國家支持鼓勵發展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支持個人和單位將住房委托給住房租賃企業長期經營,能夠快速解決房源短缺的問題。
嚴躍進指出,當前部分城市已經積極推出了自持型租賃房的用地政策,部分項目也處于建造的過程中,從這個角度來看,此類租賃房源會在當前政策下獲得一個更好的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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