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9-28 01:38:16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查道坤
◎每經記者 查道坤
在9月26日正式實施限購政策后,南京繼續對樓市進行調控。9月26日當天晚間,南京市發布了《市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進一步增加商品住房上市供應、加大商品住宅土地供應、穩定商品住房價格以及強化綜合執法4個大手段共計13條意見,繼續對南京樓市進行調控,所以也被稱為“寧十三條”。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中明確指出增加商品房供應。不過,根據南京市政府最新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拍賣超過規定溢價就必須要現房銷售。有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據此,南京市9月23日拍出的20幅住宅地塊需全部現房銷售,因現房交付時間較長,這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商品房的供應,或與本次《意見》產生沖突。
13條意見穩樓市
《意見》在增加商品房住房供應方面指出,要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出讓、開發建設、上市銷售等環節的監管,督促開發企業嚴格履行開竣工合同。而對于房價過快上漲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房源,符合銷售條件的,價格主管部門積極主動服務,指導開發企業及時進行價格申報備案,經備案后的同期房源申報價格不再調整。對具備上市條件的,房產、建設、國土、物價部門加強督促。
如果,經督促仍未及時上市的,建設、國土部門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房屋銷售前不得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
對此,南京市官方的解讀是,目前局部區域商品住宅供不應求的態勢明顯,日光盤現象突出。為緩解供需矛盾,一方面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給,保證市場中遠期供應;另一方面加快在建項目的建設,推動符合條件的樓盤盡快上市。
南京網上房地產統計數據顯示,目前該市可售商品房套數僅2.2萬套,按照目前的去化速度,庫存只夠賣兩個月。由此可見南京樓市供小于求,加大商品房供應無疑是緩解樓市壓力的重要手段。
此外,按照南京市最新的土地拍賣規定,超過最高限價后,開發商拿地將進行現房銷售。9月23日,16家開發商豪擲474.58億元拍下了20幅住宅地塊,且這些地塊全部超過最高限價,這就意味著那地開發商必須全部進行現房銷售。
南京房地產業內人士李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全部進行現房銷售,這也就意味著以前20個月上市需改為至少3年以上時間才能上市,這必然會影響樓市的供應量。而且,按照目前南京樓市的火爆程度,這種搶地突破最高限價的土拍還會繼續,至少在今年還未出讓的地塊,很多都會走向現房銷售。所以總體來看,官方提出的加大商品房供應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受到影響。”
控制價格過快上漲
在土地出讓方面,《意見》指出,首先要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上市節奏,增加土地上市規模,確保完成全年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力爭超額完成商品住宅用地500公頃計劃;其次,加強土地出讓后跟蹤管理,組織對南京市已出讓商品住宅用地的付款、開竣工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督促開發企業按土地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增加存量土地可上市房屋供應量。
南京市國土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9月26日,該市今年已供應326.27公頃商品住宅用地,土地出讓金已經超過去年全年。
對此,南京林業大學城市與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孟祥遠表示,力爭超額完成商品住宅用地500公頃計劃,這與去年商品住宅用地400公頃的規劃相比,超出了25%,足以顯現政府的誠意。并且,此次《意見》還提出捂地開發商將退出南京市場,這對開發商有一定的威懾力。
截至8月,南京樓市價格已經連續18個月,并且每個月上漲幅度都位居全國前列。
為了穩定南京商品房的價格,此次《意見》明確規定,開發企業應合理安排新建商品住房的銷售節奏,同期房源應一次性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備案價格,且批次申報面積不宜低于3萬平方米,不得通過分批申報價格變相漲價。
開發商領取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應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及時對外銷售。開發企業領取預售許可證后不銷售的,價格主管部門不接受上調價格的申報。
這與南京此前的樓市價格限價令區別不大,李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官方只是重新提了出來,并且增加了房產、建設和國土部門的監督,而以前只是物價局在監督。
同時,《意見》還明確規定,對涉嫌或參與炒賣房號、捂盤惜售等行為的開發企業及中介代理機構,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并且由市政府成立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施行執法情況周報制度。
對此,南京房地產開發建設促進會秘書長張輝表示,政府接二連三的出臺政策表明了穩定市場的決心。單看其中的一條可能覺得力度不大,任何一條都無法完全判斷其發揮的作用,但是與剛剛實施的限購等政策疊加起來就能促進市場的進一步平穩發展。
亞泰地產南京公司營銷總監汪濤則表示,“寧十三條”的條例以前都有,現在各部門聯合重申,引起開發商重視,“但是,在土地出讓合同中,除明確開竣工時間外,還需明確所建商品住宅的上市時間和規模,這一條對于捂盤的開發商影響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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