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11-08 23:53:57
《意見》提出,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侵權違法犯罪,加大對銷售仿冒知名商標、涉外商標商品的查處力度,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版權重點監管范圍也將擴展至APP、網絡云存儲空間、微博、微信等新型傳播領域。
每經實習記者 馮彪
“雙11”臨近,今年的電商大戰一觸即發。而在此前夕,1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其用意不言自明。
《意見》指出,互聯網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也呈多發高發態勢。《意見》要求,重點打擊網上銷售假劣商品、打擊網絡侵權盜版。該文件還顯示,工信部、公安部、農業部、商務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知識產權局等十余部委都將參與到此次互聯網打假行動中。
對于本次《意見》要求打擊假冒偽劣和侵權,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白明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這并不意味著政策環境的偏緊或行業門檻提升。打擊假冒商品也是為了營造良好的電商發展環境。支持合法與打擊非法,兩手都要硬。”
我國將推動電子商務立法
當前,以“互聯網+”為主要內容的電子商務發展迅猛,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對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國網上零售額25914億元,同比增長36.2%。
今年以來,國務院多次通過會議或相關文件為電子商務鼓勁助力。特別是5月7日,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24號文)提出,為電子商務營造寬松發展環境,降低準入門檻。
24號文特別提及,法無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電子商務市場的行政干預。
盡管電商發展迅猛,但是假冒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等現象卻時有發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的一份報告顯示,2014年質檢總局開展5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為73.9%,網購正品率僅為58.7%。
白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電子商務發展初期存在野蠻生長的現象,無序競爭、假冒偽劣、安全支付問題等突出,相關立法也缺位。隨著電子商務進入成熟期,必須將假冒商品排除出去,樹立行業準則,否則電子商務就成了假冒偽劣的代名詞。”
《意見》提出,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初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參與的監管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顯示,將推動電子商務立法,明確網絡商品交易規范、爭議解決方式、法律責任以及監管執法依據。
版權監管范圍延至APP等領域
《意見》將假劣商品和網絡侵權盜版作為監管的重點。
對于農資、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配件、裝飾裝修材料等社會反映集中、關系健康安全、影響公共安全的消費品和生產資料,《意見》提出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在制造加工、流通銷售等環節要加強風險監測和商品抽檢。而且,作為電子商務流通環節主力的郵政企業、快遞企業也將加強對電子商務企業等協議客戶的資格審查。
在白明看來,此次《意見》亮點之一體現在提出“以保護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為重點”。
“我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起步比較晚,人們的知識產權意識還比較淡薄。與此同時,互聯網的廣泛運用,特別是電子商務又是一個新生事物,相關的法律法規相對缺乏。”白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而且,現在復制粘貼模仿手段先進,互聯網的傳播速度快,這也可能加大保護知識產權的難度。”
《意見》提出,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侵權違法犯罪,加大對銷售仿冒知名商標、涉外商標商品的查處力度,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記者注意到,網絡(手機)文學、音樂、影視、游戲、動漫、軟件及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在網上經常被隨意甚至非法轉載。《意見》顯示,這種行為將被查處。而且,版權重點監管范圍也將擴展至APP、網絡云存儲空間、微博、微信等新型傳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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