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02:09:48
每經編輯|謝宏辰
◎每經實習記者 謝宏辰
8月5日,朗姿股份(002612,收盤價40.7元)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以自有資金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促使朗姿股份回購股份的原因是公司已滿足7月14日公告約定的啟動股份回購計劃的條件。根據7月14日的公告,朗姿股份承諾公司股票復牌后,若出現股價連續10個交易之內下跌超過30%的情形,董事會將啟動回購公司股份的決策程序;若未出現股價連續10個交易之內下跌超過30%的情形,該股份回購的計劃將不實施。
記者觀察到,2015年8月3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37元,與2015年7月20日收盤價54.5元的價格相比,在連續10個交易日內跌幅超30%,這滿足了公司承諾的回購計劃條件。
在回購方式和價格方面,朗姿股份承諾,將以自有資金在不超過每股37元的價格內回購不超過1億元的股份。回購方式為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
朗姿股份表示,由于本次回購的股份最終將予以注銷,勢必會減少公司相應的注冊資本。假設按照回購資金總1億元、回購股份價格37元/股測算,此次回購股份的數量約為270萬股。回購股份注銷完成后,公司有限售股份數量不變,但比例將由原來的49.95%上升至50.63%,而無限售股份數量將減少至9740萬股,占總股權比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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