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9 00:50:58
每經編輯|每經實習記者 周恒
◎每經實習記者 周恒
“電梯吃人”事件讓電梯安全問題再度進入公眾視野。電梯出了事故誰是第一責任人?電梯維保公司現狀如何?帶著這些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專訪了四川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電梯專委會主任黃幼華。他告訴記者,根據今年8月1日即將實施的《四川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電梯如果出了安全事故,使用單位是第一責任主體。
電梯維保行業利潤薄
NBD:四川電梯維保行業現狀如何?
黃幼華:四川省現在有接近15萬臺電梯,成都市有10萬臺左右。四川有資質的維保公司有300多家,中小企業占比百分之六七十以上,這個行業利潤很薄。
NBD:為何利潤很薄?利潤率大概有多少?
黃幼華:前些年,大家認為這個行業有利可圖,就一擁而上,維保公司數量暴增。在市場競爭慘烈的情況下,就出現惡意競價現象。比如正常情況下,單臺四五千元的年維保費的電梯,很多公司兩千多塊錢就搶活。當然,很多低價公司的維保質量跟不上,因為按照規定進行維保的話,他們要虧錢。
大型維保公司由于管理正規,收費較高,效益好一點的利潤在10%到15%,做得特別好的稅前利潤可達到20%。中小公司就不行了,利潤很低,我知道很多中小維保公司一年下來賺不到什么錢,如果管理不好或者出點事故,情況就更糟。
使用者是第一責任人
NBD:以上的這些問題怎么解決?
黃幼華:這個問題已存在很多年,很難解決。四川這邊也咨詢過物價部門,準備做指導價,但比較難,而且就算制定出指導價也不一定有效果。我們曾到外省考察,比如有些地方為了解決惡性價格競爭,讓維保公司老總簽字。但很快就有公司為了搶生意,悄悄開始大幅降價,原來大家商量的規矩很快就破壞了。
其實競價的不光是維保公司,很多物管公司也是競價機制。物管公司把物業管理費壓得很低,為了節約成本,他們不會拿出很多錢給電梯維保公司。維保公司為了接單,把價格壓得很低。
NBD:萬一電梯出了事故,誰來負責?
黃幼華:四川省剛剛頒布了《四川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今年8月1日開始實施,就要解決這個問題。根據規定,電梯如果出了事故,第一責任主體是使用單位,電梯使用單位履行電梯安全管理責任。電梯未明確使用單位的,不得投入使用。
電梯安裝后,建設單位尚未移交給電梯所有權人的,建設單位為電梯使用單位;委托物業企業管理的電梯,受委托的物業為電梯使用單位。
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電梯,只有1個所有權人的,該所有權人為電梯使用單位;有多個所有權人的,應當共同協商確定電梯使用單位;經協商無法確定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確定其中1個所有權人為電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責任人,其他所有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