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7-28 01:49:26
去年7月底,福建省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閩八條”)。該政策實施一年來,業內人士認為救市政策對部分市場剛需有較大拉動。
每經記者 李婷
去年7月底,福建省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閩八條”)。該政策實施一年來,業內人士認為救市政策對部分市場剛需有較大拉動。
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函表示,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定住房消費的要求,支持居民購買首套房、首改房,促進該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將于2015年8月1日起繼續執行“閩八條”,有效期為一年。
對于“閩八條”期滿后延期的原因,克而瑞福建區域總經理、房價點評網首席分析師張子吉認為,一方面體現了省政府貫徹執行中央今年以來寬松政策指導方針,它不僅從調供應,而且從促需求上提出了可操作的落地政策。從過去一年的執行效果來看,其對省內部分城市尤其是廈門、福州的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起到顯而易見的作用,庫存壓力有所緩解,但壓力尚在,存量去化周期仍然不甚理想,供求關系并沒有回到預期軌道,這也是政府延長執行周期的主要原因。
“閩八條”中明確了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對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面積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征收。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征遷戶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給予免征契稅;購買多套商品住房的,與被征遷房屋相等面積部分,給予免征契稅。各地對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征遷戶,可以按貨幣補償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在鼓勵二手住房市場發展方面,政策也規定,個人轉讓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個人購買房屋時間按房屋買賣合同訂立時間確定。
業內人士認為,“閩八條”在對購房者減負的同時也給開發商“減負”,包括:合理降低商品住宅的土地供應量;要求全面及時交底;降低預售門檻;對預售價格變動不限制、不備案;符合條件的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進行戶型調整;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制止、打擊“房鬧”;開發精裝房部分契稅營業稅地方財政全額獎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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