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3 01:41:45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記者 吳澤鵬
引來如此大的爭議,品種審定制度究竟惹了誰?《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個制度似乎有諸多不是,但種子企業對它卻是“愛恨交加”。
一方面,要通過審定必須打點各種關系,費用不小;另一方面,對于企業來說,品種審定相當于一塊“免死金牌”,審定品種出現問題,企業可以立馬祭出“殺手锏”——“那是通過審定的品種,(出現問題)是天氣原因,不關我們的事。”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全年農作物受災面積2489萬公頃,其中絕收309萬公頃,因低溫冷凍和雪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29億元。
通過審定卻不受待見
記者了解到,目前實施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于2014年2月1日正式實施(老版同時作廢),分為國審和省審,審定品種包括水稻、小麥、玉米等主要農作物和各省確定的其他1到2種農作物。
按照現行的品種審定制度,企業研發的農作物品種,必須先獲得參與品種審定的資格,進行3~4年的試驗,其中包括區域試驗、生產試驗等,而后通過審定委員會審定才能獲得市場化生產和推廣的許可。而在新版《種子法(修訂草案)》中,上述審定制度擬將繼續施行。“按照現行制度,育成并通過審定一個品種,短則5年,長則8年甚至更久。”廣東茂名一位種企總經理表示,目前種子行業競爭非常激烈,“5年后,(品種)還適合市場嗎?這個誰也無法保證。”
比漫長等待更鬧心的,是審定標準與市場需求并不合拍。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大量本來可能表現突出的品種被扼殺在審定環節,而在品種審定中表現優秀的品種,并不一定是市場占有率最高的品種。
廣東江門一種企管理層人士告訴記者,現行的品種審定標準并不能反映市場需求。以水稻為例,在目前的品種審定標準中,產量是重要指標。品種審定時,對照的品種一般產量較高,參評品種要達到對照組的產量標準,才能通過審定。但在廣東地區,市場追求的是口感、米質,并不是產量。
水稻品種黃華占由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水稻研究所選育,于2005年通過廣東審定。國家水稻數據中心數據顯示,黃華占于2003、2004年兩年早造參加省區試,平均畝產分別為434.26公斤、502.50公斤,比對照種粵香占分別增產0.51%、3.73%,增產均不顯著,兩年增產的試點有梅州、佛山、雷州。
廣東省品審會審定意見為:黃華占產量與粵香占相當,米質未達國家優質標準,外觀品質鑒定為早造特二級;符合廣東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審定通過。
顯然,從品種審定結果看,黃華占表現并不優異,但記者從權威人士處拿到的數據顯示,從2010年~2014年,黃華占一直占據廣東省常規稻推廣面積前10位,且領先于品種審定時的對照品種粵香占。截至目前,其累計推廣超過803萬畝。
在玉米品種方面,張世煌表示,為了通過玉米品種審定,企業只能選用高稈、晚熟、細枝繁茂的品種,但當前市場需要的、能夠適應機械化生產的,恰恰是低稈、早熟的玉米品種。
打點關系成潛規則
“現在成立一家公司,要五六年以后才可以賣種子,更別說賺錢,所以企業肯定會想辦法走一些捷徑。”廣東湛江一位種企負責人告訴記者,捷徑之一,便是“打點關系”。
該負責人介紹,按照正常的品種審定流程,品種審定費用并不高,“參試一個品種需要約1萬元費用,算上提交審定最終沒有通過的品種,平均下來,大概三萬元就能通過。”
但“大頭”卻是打點各種關系,“你想讓品種通過審定,還要花很多沒有開票的費用,這個才是最主要的。”該負責人透露。前述茂名種企總經理也表示,為了使培育的品種能通過審定,企業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正面的辦法有人用,負面的辦法也有人用,大家都絞盡腦汁去通過。”
一農科院水稻研究所辦公室主任告訴記者,品種審定時,企業需要打點關系,但科研單位沒有此項經費。但當問及自己的企業打點費用是多少時,兩位企業人士均表示,“這個也只是聽說。”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湖南一家種子企業羅列他們參加品種審定的“打點清單”:報名環節10萬元左右,試驗環節包括篩選試驗、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共計100萬元以上,審定環節打點100萬元左右。“不僅專家官員要打點,就連在田里負責數據記錄的一般工作人員一樣要打點。一個品種差不多要花250萬元,且臨時‘打點’還不行,要長期‘經營’。”
中國農科院一相關人士表示,打點關系的費用根據農作物品種不同,從40萬~300萬元不等,“上下貫通,利益尋租。四面八方,利益均沾。”
除了“打點”,捷徑之二是買空殼。張世煌表示,為了通過品種審定,企業會花10萬~30萬元“跑數據”,“一旦過了審定關,再花100萬~200萬元從科研人員手里買這個空殼子,然后往里面裝別的品種。”繼而堂而皇之的在市場上進行推廣。實際上,企業推廣的品種并未參加品種審定。
玉米品種創新止步不前
張世煌表示,現行的品種審定已經帶來兩個問題:投資者望而卻步;種子行業創新受限。“現行的品種審定壓制了創新,創新品種通不過品種審定,這個制度造成誰都不敢創新,誰創新誰死。”張世煌在其博客上撰文直指玉米種子十余年停滯不前,從商業育種角度來看,不合乎常理。
鄭單958——中國玉米種子市場十余年來表現最好的品種。從2005年開始,“誰有958,今年準發家”,鄭單958一直供不應求。但鄭單958似乎成了玉米創新品種的“絕唱”,根據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2014年的最新數據,鄭單958最近3年的全國推廣面積維持在7000萬畝左右,是中國玉米種子市場十余年來表現最好的品種。《農資導報》報道,鄭單958“推廣速度之快,暢銷時間之久,可謂史所罕見。”
中國農科院種業專家佟屏亞也撰文表示,品種區試大多以鄭單958為對照,每年有幾十上百個新品種通過國審或省審,“超過鄭單958的品種年年有,但鮮見生產上應用;盡管仿品出現很多類958品種,也只能跟在它的后面走貓步,或者是裝入套牌品種,或者是剛出生沒多久就被淘汰了。”
前述茂名種企總經理也表示,目前水稻種子市場,缺少革命性品種,“不是說沒創新,只能說是在徘徊,多少有些進步,但進步不明顯。”
審定品種出事天氣“買單”
近年來,通過審定的品種給農民帶來重大損失的案例不少:2014年,江蘇鹽城6萬畝“淮稻14”水稻品種夭折;“兩優0293”水稻品種在安徽現大面積減產甚至絕收。
而對于上述事故,最后的調查結論均為“氣候異常”。記者了解到,此類事件處理方式一般為:一、協調保險公司啟動自然災害理賠程序;二、政府相關部門采取救災救助的形式給予救濟;三、積極協調種業公司從人道主義角度對受損農民進行補償。
這顯然是種子企業樂于看到的,前述湛江種企負責人表示:“市場角度來講,品種審定沒什么意義。但企業希望品種審定存在,如果出了什么問題,就可以由政府買單。”此前,數萬畝通過審定的水稻品種曾在廣東梅州“表現較差,農民鬧得很厲害”,但因為是審定品種,事件處理結果變成了“不關我們品種的事情,是天氣原因。”“品種審定對我們公司就是一個‘兜底’的作用,有責任靠山。其他就沒什么意義了。”該負責人補充。
記者從前述茂名種企總經理了解到,品種審定的“免死金牌”造成部分種子零售網點并不擔憂銷售責任,每年變著品種售賣缺陷種子,“業內都是這種做法,去別的(零售網點)還是被騙。拿水稻來說,現在不少農民干脆不選擇雜交稻,而選擇常規稻,可以自己留種。”
對此,廣東農科院一位匿名育種專家表示,有了審定制度,企業便不用負責任,“出事了都是政府承擔責任,這個也不好,賺錢就是企業賺,出了問題就是政府買單。”該專家表示,廢除審定制度,改用品種備案制,可增強企業責任感,“誰推廣誰負責,你企業要賺這個錢,就要承擔這個責任。”
前述茂名種企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棄用品種審定制度,改為備案制,部分品種公司將“不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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