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5-07-14 21:01:21
今日(7月14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與此前的試點政策相比,境外機構的投資資格由審批變為備案,投資額度也由核準變為自主決定。
今日(7月14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境外央行、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市場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為進一步提高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國際金融組織、主權財富基金(以下統稱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市場的效率,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進入銀行間市場,在備案完成后可在銀行間市場開展債券現券、債券回購、債券借貸、債券遠期,以及利率互換、遠期利率協議等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許可的交易。且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投資規模。
與此前的試點政策相比,境外機構的投資資格由審批變為備案,投資額度也由核準變為自主決定。這與央行此前發布的《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中的導向一致,該報告透露央行研究取消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境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額度限制,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自主選擇人民銀行或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通知》中,央行要求,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應作為長期投資者,基于資產保值增值的合理需要開展交易。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雙方對等性原則和宏觀審慎要求對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行管理。相關境外機構投資者應當委托中國人民銀行或具備國際結算業務能力的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進行交易和結算。委托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進行交易和結算的,應當簽署結算代理協議并根據相關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備案。
近年來,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債市的投資日益活躍,在2010 年宣布允許境外央行、港澳地區人民幣業務清算行,以及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與銀行等三類境外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2013 年,央行宣布允許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申請進入銀行間市場,此外,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機制在2011 年末推出,并被允許投資于銀行間市場。
根據外管局的統計數據,截至2014 年末,QFII 方面,已有261 家境外機構獲批了共計669.23 億美元的QFII 投資額度。RQFII 方面,已有95 家境外機構獲批了共計2997 億元人民幣的RQFII 投資額度。
今年以來,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提速,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市的步伐也在加快,央行4月底發布公告稱,批準32家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包括11家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10家境外機構以及11家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相比之下,2014年全年,獲準進入國內銀行間債市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僅34家。
瑞銀證券今年1月份發布的一份報告指出,數據顯示,2014 年全部投資者的債券托管量合計增加了約2.8 萬億元,其中境外機構托管量增加達5362 億元,如此高的占比一方面由于大量信用債的托管轉至上清所,中債數據未能體現,一方面也顯示出境外機構主要大力投資于利率產品。相比之下,上清所的托管量數據顯示,2014 年境外機構的短融和中票托管量僅增加了73 億元和99 億元。該機構預計,未來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債市的活躍程度和市場影響力將繼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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