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5-02-07 10:17:29
水價里包含公共事業附加等3種收費;電價里包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等5種收費;國內航班機票附加50元的機場建設費,乘坐國際和香港、澳門地區航班出境,每人次還需隨票繳納20元的旅游發展基金……這些種類繁多的收費項目,被“附加”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卻很少有人能夠說清這些費用因何而交、交了多少。

在北京做公關傳媒工作的楊杰經常坐飛機出差,對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再熟悉不過:“有時候坐短途飛機,100多元的附加費跟打折后的機票價錢差不多。”
相比航空,消費者對出租車行業的燃油附加費感觸更深。據了解,全國許多城市都會向乘客收取每車次0.5元到1元的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而有些使用天然氣的出租車收取的天然氣附加費更貴。
據不完全統計,在目前我國主要收費項目中,與老百姓日常生活相關的收費項目就有30多種。這些收費到底有多少,至今沒有權威數據。據新華社報道,如果按全國平均每度4分錢的電費附加收費計算,2013年,電價里一年“加收”的費用就高達2100多億元,即使僅計算居民生活用電量,這筆收費也達27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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