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12-22 09:12:50
日前,國務院正式公布修改《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的決定。據了解,新版條例有利于節省外資銀行的資本金,放寬了經營人民幣業務的條件。業內人士預計,外資銀行進入中國營業的速度將加快。
放寬
經營人民幣業務限制
新版條例還取消了多項關于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限制。具體來看,按照舊版條例,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應當具備幾方面條件,包括:提出申請前在中國境內開業3年以上;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以及其他審慎性條件。
而新版條例則對上述條件作了較大幅度的放寬,首先將在中國境內的開業年限要求由“3年以上”改為“1年以上”;其次,不再要求“提出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而且還規定,外國銀行的1家分行已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該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分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不受開業時間的限制。
業內人士普遍表示,對外資行實行同等“國民待遇”,有利于外資行營業性機構在較短時間內更便捷地申請開展人民幣業務,更好地為“引進來”和“走出去”服務。一些剛剛進入中國內地不久的外資銀行(或中外合資銀行)或許將因此而受益。
去年,時任浦發硅谷銀行行長的魏高思(KenWilcox)在上海總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由于不能從事人民幣業務,這家合資銀行在服務中國科技型企業方面難以發揮硅谷銀行在美國的經驗和優勢。
浦發硅谷銀行于2012年8月開業,由于成立時間還不夠3年,當時浦發硅谷銀行僅被允許開展在岸美元業務,而中國本地企業對人民幣貸款的需求無疑高于美元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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