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12-10 09:19:26
對于有企業敢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違法排污行為屢禁不止,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其根源是環保領域“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狀沒有根本性改變。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彪 發自北京
“當前環境違法行為呈現出多樣化、隱藏化的特征,像以前明目張膽違法排污的少了,隱蔽的違法排污行為多一些,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任務非常艱巨。”12月9日,環保部環境監察局辦公室主任孫振世在解讀《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時說。
對于有企業敢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違法排污行為屢禁不止,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其根源是環保領域“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狀沒有根本性改變。
這一狀況正在發生變化,一同參與解讀的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指出,要讓環境犯罪、環境違法行為付出付不起的代價。
今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孫振世介紹,《通知》針對當前違法性質最惡劣、危害最為嚴重、群眾反映最為強烈但同時又普遍存在的五類突出環境違法行為,提出了重拳打擊的要求和具體查處的措施。
尤其是對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或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等,以及屢查屢犯,屬于主觀惡性極大,孫振世認為,對涉嫌犯罪的,屬于危害嚴重;對負有連帶責任的環境服務第三方機構,屬于不僅主觀惡性大而且違法更隱蔽、社會影響極壞。
在監管辦法上,《通知》提出了網格化管理的思路,并要求監管網格劃分方案要于2015年底前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開。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目前已有山西、遼寧、浙江、山東、河南、湖北、重慶、四川、甘肅等省份推行了網格化監管,另有15個省份在轄區內一部分推行了網格化。
對于施網格化環境監管的實際作用,孫振世稱,有利于落實環境監管執法責任制,有利于動態掌握污染源底數,有利于及時消除環境問題。
但是,“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狀不改變,作為排污主體的企業,在環保方面的積極性明顯不足。加強環境監管,提高違法成本,被認為是推進環保工作的關鍵。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重要措施就是要在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的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司法執法力度,曹立平說,“要讓環境犯罪、環境違法行為付出他付不起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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