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4-08-28 08:56:16
改革總的目標就是要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讓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在統一制度安排下,承擔同樣的繳費義務,享受平等的養老保險權益。
 
        
        織就老有所養的安全網(《改革熱點面對面》⑥)
——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1999年,我國60歲以上人口占比超過了10%,標志著我們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伴隨滾滾而來的“銀發浪潮”,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不斷發展,建立起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同時,養老保險存在多種制度并行,具有明顯的碎片化特征。如何加快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成為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和熱切期盼。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回應百姓關切,吹響了新一輪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號角,努力完善養老保障安全網,讓所有老年人都能安享晚年,讓每個勞動者都免除后顧之憂。
一、養老保險制度亟待完善
伴隨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家庭人”逐漸成為“社會人”,傳統家庭養老功能變弱,社會養老保障應運而生。1889年,德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家庭養老相比,養老保險制度具有長期性、穩定性,可最大限度分攤養老風險,提供安全可靠的養老預期。
在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城市到農村、從職工到居民的過程。在經濟發展水平還不高的基礎上,我們用較短時間織就了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養老保障網。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屬于典型的“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速度快,加之歷史因素等影響,養老保險制度雖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的問題還比較尖銳,有些問題至今仍沒有解決。
公平性不足。因身份、地區、行業等不同,不同人群參加的養老保險制度類型也不同,退休后的養老保險待遇差別較大。比如,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從2005年以來已連續提高10次,目前每月為2000多元,而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只有55元;再如,有研究統計,2013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是企業退休職工的1.8倍,機關退休人員月均養老金水平是企業退休職工的2.1倍。
可持續性弱。在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制度中,各方面主體責任不是很清晰,補充養老保險發展滯后,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尚無具體政策,多層次保障體系尚未形成,使制度的可持續性難以保障。另外,養老保險基金缺乏科學、高效的投資管理機制,保值增值渠道單一,也影響了制度的長遠發展。
統籌層次低。目前,我國實行的是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但實際運行中,省級調劑的力度還不夠,未充分發揮統籌共濟的功能,大部分養老保險基金還處于分散統籌狀態,造成地區間負擔畸輕畸重,影響了制度的效率。
兼容性不強。多年以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采取按人群設計、分部門管理、各地區實施的“單兵突進、重點突破”方式,出現了人群分割、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的狀況。隨著人員流動規模不斷擴大,由于相關制度銜接不夠、信息系統建設滯后等原因,參保人員跨制度和跨地區流動仍有不少障礙。目前,全國進城務工農民數量已達2.69億,約占總人口的1/5,因養老保險制度流動性差,他們參保積極性不高。
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這些問題,是歷史因素和現實矛盾長期積累的結果,已經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也制約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必須以更大的力度推進改革,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解決每個人的后顧之憂,讓老年人生活得更加體面、更有尊嚴。
微評
沒有壯士斷腕的勇氣,就沒有實行并軌的可能;不打破利益固化的制度,就不可能實現社會公平。
養老保險“雙軌制”是最突出的“硬骨頭”,必須拿出直面難題的勇氣和全面詳盡的破解方案,再也不能回避。
是否延遲退休年齡和如何進行改革都要順應民意,反映民聲,維護民利。
養老問題,沒有遠慮,必有近憂。讓老年人老有所依,不僅是子女的義務,也是政府的責任。
二、養老保險制度往哪兒改
綜觀國際社保發展史,各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都在不斷變革中求完善。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形成了不同模式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比較成功的,無一不是植根于本國經濟、社會基礎和文化傳統之上的。中國作為人口第一大國,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到底如何“走起”?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注重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摒棄“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做法。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是要在統籌規劃的基礎上,在中央政府強力推動下,以解決民眾關注的迫切問題為突破口,盡快構建起更加完整、更加嚴密的養老保險體系。
實現“全覆蓋”,讓全體人民進入養老“安全網”。把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作為優先目標,通過法律強制和利益引導相結合,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動相結合,把更多的人納入制度安排,體現“人人有份”的原則。要通過努力,使全國參加養老保險總人數,從2013年的8.2億增加到2020年的10.5億,覆蓋率達95%以上。
解決“雙軌制”,讓大家在“一口灶”里吃飯。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多條腿走路”,至少有4種養老待遇制度,分別是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的人把它稱為“多重雙軌制”或者“多軌制”。下一步,就是要加快不同制度的并軌步伐,更加體現制度上的公平性原則。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已經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并軌方案也將在2014年年內出臺。
逐步上水平,讓基本養老金“水漲船高”。隨著經濟的發展、財富的增加,國家和地方的財政實力增強了,就能拿出更多的錢來補貼基礎養老金,讓人們更多地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建立保障水平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物價變動等因素,實現養老金的合理穩定增長。
強化多層次,形成“重擔大家挑”的局面。一個國家的養老保險體系,只有國家、企業、個人多方參與,才能“眾人拾柴火焰高”。目前在我國的養老體系中,國家和企業承擔了大部分,其他力量沒能充分發揮出來。下一步要在加大公共財政投入的同時,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鼓勵個人建立儲蓄性養老保險,加快形成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
總的看,養老保險制度統一是改革的方向,但在養老金待遇上不宜完全拉平,搞簡單的“一刀切”,從而產生新的不公。應按照體現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的原則,建立符合各類職業、各個群體特點的制度安排,為每個人提供同等的機會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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