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4-06-17 08:39:27
北京證券期貨研究院16日發布的《關于IPO超募資金使用與監管情況的研究報告》稱,總體來看,2009年IPO重啟后的滬深兩市超募資金使用率較高,并未出現大量資金閑置的現象。在超募資金中,用于委托理財的資金平均約占1%,不存在過度理財的現象。但超過半數的超募資金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既反映了在宏觀經濟整體趨緊和行業下滑背景下,企業生產經營對流動資金的需求以及改善資產負債結構、降低財務費用的要求,也凸顯了公司投資和管理風險上升、資金管理能力亟待提高的問題。
對于IPO超募資金監管相關規則和情況,報告稱,總體來看,現行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定較明確,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要求嚴格,大部分公司都能遵守相關規定,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規范使用募集資金,但也有個別公司存在不規范行為。如2009年IPO重啟后,滬市1家公司使用募集資金違規,1家公司涉嫌違規正在核查;深市個別公司存在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補充流動資金未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進展未及時披露等問題。對此,監管部門、交易所在日常監管中高度關注并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報告認為,IPO高超募現象是資本市場發展階段性失衡的集中體現,隨著投資者認識回歸理性和各項機制的建立、完善,定價和募集資金終將趨于均衡水平。建議監管部門理性對待和統籌處理超募問題,既要加強對公司上市后超募資金使用和管理的持續有效監管,更要從源頭入手、關口前移,在IPO信息披露階段加強對募集資金計劃安排和資金管理,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建立相應的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公司的超募資金使用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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