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4-06-15 17:30:00

“三宗罪”之一:添加違禁成分
早在2005年8月,衛生部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出《關于加強罌粟籽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罌粟籽僅允許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調味品。衛生部同時要求,嚴禁用罌粟籽或罌粟籽油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然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日前公布最新預警信息稱,中糧我買網有限公司進口的卡斯芝士洋蔥小麥餅干因違規使用化學物質罌粟籽而登上了不合格進境食品、化妝品黑榜。而記者調查發現,進口食品添加違規成分的情況并不少見。近日,國內多地市場銷售的一款進口的綜合營養片就因違規添加砒啶甲酸鉻而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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