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4 01:19:31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朱丹丹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朱丹丹 發自北京
互聯網金融的熱度不減,在全國“兩會”召開之際,討論如何監管的話題日漸熱門。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是必要的,希望監管政策能夠早點出臺。個人認為,應該‘以框架監管代替細則監管,預留一定的制定空間;以技術監管代替人工監管,適應互聯網金融的業務節奏和創興步伐;以分級認證監管代替市場準入監管,引導行業健康發展’。”翼龍貸董事長王思聰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
王思聰進一步指出,2014年,作為互聯網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行業將進入全面爆發,即可能出現上百億的交易量。不過,預計下半年會出現更為嚴重的“跑路潮”。
P2P監管成熱門話題
互聯網金融如何監管,成為“兩會”召開之際討論的熱門話題。
2月27日,“兩會”首份互聯網金融監管提案曝光。全國政協委員、人保集團董事長吳焰的提案中就規范互聯網金融發展提出建議:一是構建有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二是統一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監管體系;三是加強互聯網金融投資者權益保護;四是探索設立互聯網金融投資者保障資金。
“從監管層透露出的信息來看,互聯網金融監管可能更側重于底線思維,因為監管層目前還沒有完全了解到互聯網金融具體的風險,僅是知道了風險的范疇,而如何去解決風險還在研究當中。”王思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王思聰認為,作為互聯網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網絡借貸,應該構建行業標準規范:首先,準入資質,即金融牌照的問題;其次,業務規范,即法律風險問題,包括不得非法集資,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是互聯網金融不得觸碰的兩條紅線;第三,風險評估,即包括技術支持、風控理念、風險撥備金等;最后,涉及從業資格、道德風險、信息安全等企業管理問題,畢竟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行業對企業內部各項工作的管理以及員工的職業道德水平要求更高。
下半年或再現“跑路潮”
王思聰還進一步指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是必要的。他呼吁,監管政策應該早點出臺,但監管方面必須注意三點,一是P2P等的監管沒有所謂的松散型的,必須依靠法律法規去監管;二是以協會形式去監管很有可能不會達到理想的監管狀態,三是必須有實質性的政策和法律的出臺。
此外,一位全國政協委員也指出,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扶大限小”的原則,其中“扶”包含兩層含義,一方面是指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另一方面是發放一定的牌照,使其執證上崗,納入到監管的“正規軍”之中。
談到對P2P行業的監管建議,王思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具體監管事項可包括門檻標準是怎樣的,平臺公司是否觸及法律紅線,平臺產品業務的種類是否合法,風險撥備金的存放和監管、是否有風險預防機制及對于客戶借貸利率的高低等等”,王思聰認為,從目前的形勢來看,監管政策年中出來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互聯網金融經歷了2013年快速發展,規模也在逐漸增大,2014年若再不監管,今后就可能會出現大的風險事件,這樣監管成本就會非常高。“今年行業洗牌會很慘烈,因為很多P2P機構都是去年上線的,盲目追求交易量,恰好今年會經歷還款周期,再加上實體經濟恢復得不是很好,預計下半年或再現更為嚴重的‘跑路潮’。”王思聰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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