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0 01:11:04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進入2014年,償債成為各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日前梳理發現,防控地方債不僅寫到地方政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地方還出臺了各類化解債務的管理辦法,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融資平臺、國企收益、投融資體制改革等償債方式可謂五花八門。
不過,隨著各地調低今年的財政收入增幅、加上公共財政收支基本平衡的情況下,財政之外的資金成為各地償債的主要來源。
土地出讓收入成主力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著力防控債務風險”作為六大任務之一單獨列出。各地《政府工作報告》中,大都對防控債務風險做出安排,普遍將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逐步推進政府性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和考核機制等列為應對策略。
目前,各地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已陸續公布,從公布的數據來看,地方政府的償債壓力不小。其中政府性債務排名第一的是江蘇省,截止到2013年6月負有償還責任債務7635.72億元;在債務率方面,寧波總債務率達到108.53%,為全國最高。
2014年,各地到期的債務也不少,以一線城市為例,各地審計部門公布的債務情況是,2014年北京要償還1940多億元,上海是2200多億元,廣州大約有500億元債務償還。
在各地的債償思路中,未來的土地出讓收入則是政府還債的主力軍。不過,在樓市增長預期下降的背景下,土地出讓金的穩定性也考量地方政府。哈爾濱相關報告提到,作為政府債務主要還款來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受國家政策影響,缺乏穩定性。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一些三、四線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需要評價未來土地出讓的前景,如果土地出讓收益沒有,這些因素會影響未來地方政府的還債。”
據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介紹,現在每年土地收入中,地方政府可自由支配收入的百分比是在逐步下降的,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達到4萬億元,但能夠自由支配的部分約占20%,也就是說地方政府有8000億元左右的可支配資金,僅能償還全部債務每年所產生利息的一半。
債務化解方式多元化
其余大部分債務怎么辦?從地方政府性化解債務的管理辦法中,代發債券、國企經營、融資平臺收益等也是地方政府用于償債的重要方面。
以廣州為例,目前廣州已經制定了 《廣州市存量政府性債務化解工作方案(2013年下半年~2016年)》,通過盤活優質資產和存量土地資源、重新劃分債務性質主體、增加國資經營收入等多種途徑,加大債務化解力度,該市力爭到2016年底,化解全市存量債務60%左右。
在國企方面,連平認為,從改革的角度看,可以制定一個中長期的退出計劃,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國企中的股份部分可以退出,這樣也增加了償還債務的能力。
在地方融資平臺中,雖然有些融資平臺能夠有些收益。但是大部分融資平臺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不會產生任何資金收益,而且由于其抵押資產是土地,如果樓市不景氣,那么自然影響到融資平臺。這意味著地方政府未來能否如期還債,與當地房地產市場的好壞有關。
而各方對現有以融資平臺為主的舉債方式批評不斷,融資平臺的可持續性也成問題。連平表示,解決債務問題需要一個陽光的融資渠道,現在最缺的是地方政府的發債,未來這條路開通后可以引進市場的監管,“目前各地債務均已公布,市場會對債務狀況及償還等方面有整體評價,誰好誰壞誰強誰弱都會明確,目前也在做這方面的評價。”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像出售國企等方法是解決債務危機的辦法,這是針對到期債務。對地方債務要有整體的把握和評估,要放到債務的產生、形成的背景、債務與經濟發展的潛力及政府資產等考慮,不能以債務論債務,更重要的是防范和控制債務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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