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9 01:10:09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趙笛
每經記者 趙笛
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實行了近一個月,目前已有50余家上市公司發布公告稱受到處罰或正被調查,平均每天有兩家公司“遭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授予所有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這表明,在證監會的一系列改革中,地方派出機構正承擔著加強對上市公司監管的任務。
分析人士指出,雖然不少上市公司的問題出現在“信息登記不全”等小問題上,但監管部門對此卻是“小題大做”,這將促使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越來越規范。
監管力度空前加強/
2013年7月份,證監會發布《關于印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工作規定>的通知》,決定授予所有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權,自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這標志著派出機構行使行政處罰權工作正式啟動。
對于新規,證監會表示,該方式將有利于合理配置證券監管系統資源和發揮派出機構一線監管工作優勢,提升轄區監管權威,落實轄區監管責任制。而根據授權,除大案要案、復雜疑難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對當事人權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案件仍由證監會機關負責審理外,派出機構將按照規定對管轄范圍內的自立自辦案件進行審理,實施行政處罰,并由證監會行政處罰委負責備案。
目前,處罰權下放已經過去了近一個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處罰權下放使得上市公司遭調查和處罰的頻率明顯加快,遭調查和處罰的企業明顯增多。
據東方財富Choice資訊統計顯示,十月份以來,已經有20家上市公司發布“違規違紀”類公告,這20公司“違規違紀”的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各類《警示函》、《行政處罰決定書》、《處分》等。比如萬福生科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是財務造假等情況。
此外,被出具 《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還有水井坊、福日電子的股東等;比如,曙光股份被遼寧局出具警示函,其原因是公司董事會授權委托不符合規定、部分子公司存貨未按規定進行減值測試、個別子公司現金核算不規范等;再比如,深交所對*ST生化大股東振興集團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史珉志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
除上述20家已經受到懲罰的公司外,不少公司正接受調查或正被予以“行政監管”。
10月16日,三峽新材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稽查通知書;大有能源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10月23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此外,水井坊、天津磁卡、吉峰農機、上海物貿等公司也遭到證監會的立案調查。
金山開發、中路股份、上海輔仁、振華重工、智云股份、湘鄂情等,均遭到了各地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一個月來的公告發現,大概有50余家上市公司發布了違規被查被罰的公告,平均每天約有兩家上市公司“遭殃”,監管力度之強可謂空前。
內部治理“無小事”/
上周五,在證監會新聞發布會上,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闡述了當前證監會的監管流程。
證監局在收到投資者的投訴舉報后,按照《信訪條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信訪工作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證監局將通過要求公司自查、中介機構核查、進行現場檢查等方式,對投訴舉報問題予以核實,并根據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經核查,發現公司存在不規范問題的,將采取出具監管關注函等日常監管措施,提醒公司改正并完善;公司存在違規行為的,將采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等法律法規的,將移交稽查立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及各地方證監局的監管越來越細,不少上市公司都因為內部治理等“小問題”,而被關注甚至予以處罰。
比如,山西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就發現了山西三維存在“部分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上缺少董事會秘書、董事和監事的簽名,缺少股東發言要點及對檢票過程的記錄”;“個別董事會會議記錄未妥善保管,缺少授權委托書,或授權委托書僅有委托人簽字、未列明委托事項及期限,董事發言要點記錄不全”、“獨立董事在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未占到1/2以上,且無戰略、提名、薪酬與考核專門委員會的工作記錄”等問題。
而河南證監局對隆華節能的現場檢查中,也發現了公司“部分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記錄無參會人員發言要點”、“《公司章程》中董事會對向其他企業投資的決策權限的規定不完全一致”、“公司審計部獨立性不足”、“個別內控程序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面對監管部門越來越細的監管,不少上市公司在內部治理方面取得了明顯的改進。比如,10月份,中新藥業發布公告稱 “加強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任子行則規范了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和加強上市公司治理專項活動。
創業板公司治理待提升/
“現在上市公司都很重視內部治理。”某醫藥行業上市公司內控負責人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內部治理的好壞直接決定了企業能否持續發展。對于民營控股企業來說,內控的好壞決定了企業能否擺脫家族企業的弊病;而對于國有控股企業來說,內控的好壞決定企業是否具有競爭力。“此外,內部治理情況都是要打分考核的,這對內部控制負責人也是一個檢驗。目前很多上市公司董秘就是內控負責人,內控好壞直接決定了董秘是否稱職。”
實際上,“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市場都知道。對一家企業而言,內部治理上的一個微小漏洞,足以讓其從巔峰滑落至谷底,甚至消亡。從10年前美國的“安然事件”,到A股市場的萬福生科造假上市事件,內部治理不規范的企業的危害可謂是觸目驚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 “2013中國上市公司口碑榜”之“最佳內部治理獎”評選中,投資者從“平等對待所有股東,保護股東合法權益;強化董事的誠信與勤勉義務;實際控制人長期大力支持上市公司發展;建立健全經營層的績效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以全體股東利益最大化為最高宗旨”等多個方面評選出了50家企業入圍該獎項,這其中,沒有一名投資者將“最佳內部治理獎”提名給上市券商。也只有一家創業板公司——宋城股份入圍該獎項。這也表明,當前投資者對券商和創業板公司的內部治理并不滿意。
相反,銀行、地產公司入圍“最佳內部治理獎”的比較多。比如興業銀行、寧波銀行、北京銀行、中信銀行、萬科A、華僑城A、宋都股份、南國置業、萬通地產等。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銀行、地產平時的曝光率比較高,也更貼近百姓生活,投資者往往更能夠看清這些公司,其較為透明的運作贏得了投資者更多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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